2024年贵州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号)和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州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岗),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一)薪酬待遇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2260元左右,转正后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对应学历津贴+对应职业资格津贴(扣除相应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二)福利待遇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9月1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9月1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4年9月10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定向选聘:在兴仁市6个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或在兴仁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见习生,详见《选聘职位表》中备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9月10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8:30至9月21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六、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附件3)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需与选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笔试工作前完成。
 
  七、考试
 
  此次选聘工作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6.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选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选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选聘岗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选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聘用
 
  为提高选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间,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选聘单位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选聘递补工作。原则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选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选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兴仁市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6人简章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济南市唯一的市属公立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专业医疗机构,是在济南市卫健委领导下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对6大类重精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试点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全民筛查,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
 
  中心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定位,秉持中西医结合、心理先行的发展理念,擘画以京鲁睡眠医学中心、智慧减压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四大中心”为特色引领的发展蓝图。重视综合科室建设,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以我院优质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以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人才为引领,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及专业素质高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精神科、内科、外科、心电图、影像、心理、公共卫生、文秘综合、音乐治疗、护理、信息技术、急救车驾驶等专业(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入职后服从中心统一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16:00
 
  如此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未录满岗位将延长报名至2024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wszxzzrs@jn.shandong.cn。报名材料如下:
 
  1.《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表内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6.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咨询电话:0531-89618677。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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