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延安市志丹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持续推动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志丹县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人才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2024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id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id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08:00-2024年8月11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9日08:00-2024年8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应于8月14日08:00-8月16日18:00从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存。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本次笔试在志丹县内学校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工作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招聘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3.聘用人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发放当年生活补贴,连续5年,每年5万元,期间年度考核低于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生活补贴补助。
 
  4.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志丹县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志丹县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5.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各项补贴。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随时关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志丹县人社局   0911-6622223
 
 
  2024年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开展校园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数量、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集贤县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jixian.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本地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把握好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
 
  时间: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9)集贤县:10月21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办公楼四楼西侧)。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集贤县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集贤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考试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足2:1的岗位按照1:1核定;面试人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面试人数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不符合成绩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据面试评分表第一项要素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集贤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集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本次人才引进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69-4670104,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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