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临沧永德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优化人才结构、建强基层队伍,强化社区精准化、科学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全县共需招聘社区工作者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临沧市户籍,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5.2022年至2024年毕业,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信网可验证查询)。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退役军人、英烈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残疾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统一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至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6室、110室)。
 
3.报考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先承诺报名考试,选岗时再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学业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含电子版)。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须确保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二)资格初审和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决定此岗位是否开考、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等事宜。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且符合开考岗位的考生名单,于2024年8月9日(星期五)晚上12:00前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早上9:00—11:00。
 
2.考试地点:永德县一中(考场安排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点前在永德县一中公示栏公示)。
 
3.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对社区工作、时事政治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考试阅卷及成绩公布:阅卷工作于2024年8月14日完成并于当天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情形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还存在并列情形的,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2024年8月15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劳动合同的签订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范围内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合同签订期3年,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间达不到录用条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注: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劳务纠纷的一切后果均由拟聘任人员自行承担。)
 
四、薪酬待遇
 
根据“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学历高低、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级别,月基础薪酬测算标准依据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基础薪酬系数来计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区专职工作者自行缴纳,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落实体检、婚(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待遇。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883—5211689;0883—5212228。
 
中共永德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华西路53号)门诊6楼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311-87022091
 
  资格审查有关安排: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应聘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1.简历;2.身份证;3.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岗位要求须取得的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选聘单位可结合实际加试笔试。面试考察应聘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根据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笔试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时,按面试成绩排名)。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sjzsdeyy.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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