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梓潼县选调教师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全省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选调名额8名,岗位详见《绵阳市梓潼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中小学教师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符合《绵阳市梓潼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5.愿意在梓潼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规定应该实行回避的人员;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工勤身份人员;
 
  7.梓潼县在编人员;
 
  8.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尚在试用期的;
 
  11.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2-50(联系电话:0816-8221496);
 
  3.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凭《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绵阳市梓潼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等选调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注: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所填报的信息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确认,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
 
  3.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考生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一)试讲时间及地点以《考试通知书》通知为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须持《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美术教师岗位除上试讲课,还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五、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公开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工作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负责,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察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调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选调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选调政策、流动程序等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8219234;
 
  绵阳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221496。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8217680。
 
  附件:
 
 

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会同县中医医院建于1964年,位于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突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报请卫健主管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临时工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专业和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属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录用人员(如经县卫健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二)专业和名额及具体条件
 
  1、医学影像诊断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影像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医学类)专业 1名
 
  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以上学历;
 
  (2)往届毕业生需全日制(中医)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01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9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止。
 
  报名地点:会同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 系 人:胡馨文13469348132;0745-8822854。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报名表》。
 
  4、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上签字认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03
 
  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2024年9月23 日上午8:30,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小会议室。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总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操作
 
  分值100分(现场随机抽取操作考试项目)。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15:00。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以及对报考岗位的适应能力,按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面试,分值100分。地点为会同县中医医院儿科三楼会议室。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拟录用。
 
  04
 
  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会同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操作、面试者、体检者持有效身份证入场。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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