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安徽阜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00名辅警。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阜阳市公安局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的条件合理报考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为高中学历,但应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工作能力;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2.阜阳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阜阳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8月19日17:00前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更改个人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8月19日17:00前更改个人报考信息。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立即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最迟于8月20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阜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2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8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实行合格制(男子≥260厘米、女子≥225厘米),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测评;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实行记分制,满分100分,设定基础分60分(男子1000米为4′25′、女子800米为4′20′),每增加1秒减少1分,每减少1秒增加1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纵跳摸高合格后,以1000米跑(女800米跑)成绩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5.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
 
2.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4.笔试加分项:①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可加10分。②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加5分。
 
加分取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加分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需现场查看,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工作人员审核,如不能按时提供证件、资料,视为自愿放弃加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35分以上(含35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阜阳市公安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资格证明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出具,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报名网站打印的《阜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五)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的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及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因招考人数较多、岗位需要安排2个以上的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报考者面试最终成绩=报考者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报考者面试平均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
 
4.参加面试人员,通过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5.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6.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7.面试成绩通过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
 
8.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进行公告。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七)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4.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括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不配合做好考察工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公告5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十)建立后备人员库
 
面试合格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0%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将根据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一年。
 
(十一)聘用
 
1.由所属主管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阜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等文件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费由所属主管单位属地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阜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阜阳市考试院参与指导,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fy.gov.cn)公告,查看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以及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合成成绩、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岗位表中所称“退役军人”,限阜阳市户籍,包括阜阳市三区、五县户籍退役军人。
 
(六)咨询电话:
 
0558-3592996(阜阳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558-3592996(阜阳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
 
0558-2353023(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七)本公告由阜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阜阳市公安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开展校园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数量、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集贤县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jixian.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本地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把握好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
 
  时间: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9)集贤县:10月21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办公楼四楼西侧)。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集贤县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集贤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考试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足2:1的岗位按照1:1核定;面试人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面试人数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不符合成绩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据面试评分表第一项要素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集贤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集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本次人才引进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69-4670104,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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