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辽源市公安局招聘50名辅警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辽源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辽源地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见《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及报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在辽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辽源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http://gaj.liaoyuan.gov.cn;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至2024年8月25日11时30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98(以下简称“报名网站”)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过程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需上传《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照片、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照片、学历证书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照片、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照片。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另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扫描件。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考生,另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至2024年8月25日15时。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至2024年8月29日16时;
 
  2、资格复审地点:辽源市人民体育场(四百货全民健身北侧);
 
  3、资格复审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原件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另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所需材料中,《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原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组织实施:由辽源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本人携带《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单》(附件3)、《参加2024年辽源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发布笔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2、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通用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查询: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相应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请关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通知。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发布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且学历相同,依次按照体能测评中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时间短者优先;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十)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辽源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辽源市公安局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另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加班补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五)招聘工作由辽源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辽源市公安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辽源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本公告由辽源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37-3282116。
 
  附件:
 
 
 
 
 
 
  辽源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现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引才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11:30,14: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120号)7楼714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在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一)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三)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或考察,并及时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后,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
 
  引进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主管部门
名称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引进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引才层次(高层次或急需紧缺)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9级 防灾减灾员 1名 从事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本科:120404土地资源管理、081501采矿工程、081505T矿物资源工程
研究生: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81901采矿工程、081902矿物加工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矿山安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五年以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有关矿山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急需紧缺 卢韦辰
0717-6221895
0717-6212582
 
 
  备注:以上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