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人公告

  汝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为持续深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3人,政录企用7人。
 
  二、引进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定向生、委培生)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均须取得国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
 
  三、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服从组织安排;
 
  4.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或相近。对于《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内高校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考生的专业,重点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内容进行综合判断;
 
  7.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诚信记录有问题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高等院校招生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20/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3.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8月23日18:00)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网络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汝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18:00)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注册报名。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经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前将进行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
 
  2.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引进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
 
  3.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按照公告有关要求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及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免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工作经历从长到短、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确定排名,若工作经历时长、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公告。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进行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依据考察结果确定与招录岗位更匹配的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对象须签定《服务协议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所有引进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录企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三)补助补贴。人事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四)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五)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1.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2.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3.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4.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5.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6.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六)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七)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八)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九)其他待遇。政录企用人才聘用后,在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派驻企业可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六、管理措施
 
  (一)县直事业单位人员
 
  引进的研究生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本次引进的研究生人才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若擅自离职视为单方解约,已发放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员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才与入编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安排到所报考企业岗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个人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由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
 
  2.人才符合享受其他引才优惠政策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因“政录企用”人才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按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办理。
 
  3.人才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企业具体负责,组织人事部门给予指导监督。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企业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情形的聘用人员,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政录企用人才派驻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人才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根据各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上岗的事业单位,并按照同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管理办法执行。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应恪守诚信原则,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gov.cn)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报名网站为http://apply.lyrcrs.com/220/login.aspx,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或0379-68236561
 
  技术电话:0379-69981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陈银刚(河南金稻律师事务所)
 
  附件:
 
 
 
 
 
 
  汝阳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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