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0人公告

  
 
  根据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尧都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在社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实训基地等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财政负担薪酬待遇,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可经社区换届选举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任职。本次公开招聘人数为10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理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基本能力。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七)具有临汾市尧都区户籍。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和在读大学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现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www.yao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
 
  3.报名网站:尧都区人民政府网(www.yaodu.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详情见《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因联系方式不准导致未能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9月1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1日18:00至2024年9月2日18: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上报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考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9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科目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于9月4日18:00前向区委组织部6117室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人员,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成绩排名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报名表、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公告为准)。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尧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社区实务能力以及有无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公布结束后,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以及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抽调专人组成若干考察组,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情况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查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按规定进行调查。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中组织分配具体岗位。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管理,统一签订《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有3年服务期限,原则上3年内不得脱离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聘用前考生若有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情况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按“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年底统一发放。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所有需公开事宜均安排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准考证下载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7-2228301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尧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5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临床医疗须符合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执业要求。各招聘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年龄等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附件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0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附件1中20240201-20240212岗位的考生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主治医师资格证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均可在附件1表中要求的年龄条件基础上适当放宽2周岁。20240217岗位执业注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报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考生可点击以下网址链接:https://swndh6jur0.jiandaoyun.com/f/66bf0cece8a020272b44848f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可扫描下方“查询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照下方“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准备材料至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3号楼15楼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凡未参加现场报名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2024年9月29日(周日)、30日(周一),上午8: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2.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1份(可查询界面打印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3个人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需本人签字)。
 
4.工作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见附件3,工作证明仅20240213和20240217岗位须提供)。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提供规培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将规培结业的需住培基地出具住培方向及当年结业证明(见附件4)。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5,仅临床护理20240216岗位需要提供)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
 
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录用等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医院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根据医院网站通知的具体时间和打印方式自主打印。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式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发布通知,医院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对部分紧缺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医院网站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5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名单在考试结束后于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医院网站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合成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合成总成绩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告查询。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时间网站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7天。
 
九、录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
 
十、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有关通知的发布一律以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aey.net/cn/list_2971.aspx)“信息公开-人事管理”栏目发布的为准,重要通知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招聘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如因联系不上考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考生谨防受骗。
 
(三)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市卫健委现场指导招聘工作;学院纪委和附院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内容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309712 鲍老师、沈老师
 
监督电话:0564-337512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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