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3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港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经海港区委、海港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采取统一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定向教师105人,定向七中集团英才学校教师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信息见《海港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人数和各岗位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招聘指标进行核减,核减的指标调整到同学科另一岗位。七中集团英才学校定向招聘的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不受3:1比例限制。
 
  三、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范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25日后出生),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考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5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资格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名时提供有效期内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hdhg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登录秦皇岛市海港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准考证,并查询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46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3日—8月4日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4.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2)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请考生上传以下照片: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无美颜),本人身份证(要求上传正面、背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港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要求承诺人签名及日期处手写)。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4年7月31日12:00信息修改端口关闭。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按网上提示步骤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完成报名,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如报名时遇到网络不畅,请尽量错峰登录,务必注意尽量避开在最后一天报名提交,以免因网络不畅等不可控原因导致无法报名或修改信息。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易返贫致贫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2024年8月2日24时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减免考务费+姓名)至电子邮箱:rsj421@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职业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8月5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如未携带以上证件或未携带其中一个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完毕后,封存试卷,统一评阅。
 
  (四)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确定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数与各岗位招聘指标2:1的比例,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七中集团英才学校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人员与招聘指标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港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
 
  3.《海港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只需原件);
 
  4.毕业证书;
 
  5.以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报名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其他在职人员身份报名的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后,考生可进入面试。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公告    面试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内容包括说课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其他学科教师的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答辩,说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3.面试程序。①抽签分组:参加面试人员于当日6:30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点名,6:50考点封闭抽取说课顺序,未到场应聘人员视为弃权,不得进入考点。②备课:7:30开始按照说课顺序依次抽取说课题目,现场备课30分钟。③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要求有板书。信息技术学科说课后统一进行上机操作,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他学科说课后抽取答辩题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答辩。
 
  4.面试分组规则。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面试。
 
  5.面试要求。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6.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
 
  (七)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岗位名额数,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考核(答辩),加试(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及失信被执行等情况,发现有犯罪记录或被列为失信执行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2.考察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不予录用。
 
  (九)人员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出现空岗,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港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安排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由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于入职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为人事代理教师,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参照在编在职教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八、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海港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海港区政府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0335-3554803
 
  监督电话: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355130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
 
 
 
 
  海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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