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3人公告

  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考核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建设现代化宜居新嘉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或学科类别,非门类类别)。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类别的,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执行。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 年龄按《需求表》中各用人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5.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30至2024年8月18日18:3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jlqrcb@163.com)方式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
 
  3.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审核。
 
  (2)审查时间:2024年8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18号,联系人:杜长操,联系电话:0817-3631641。
 
  4.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学位要求的)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5)考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开考比例
 
  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2: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调剂到本次招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1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1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查询。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试当日,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考试通知书》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考试成绩
 
  考试(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者的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暂缓聘用,经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七)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刚性引进,在嘉陵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考核招聘的卫生人才,符合条件的提供一次性补贴、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具体内容和待遇标准以区委、区政府和行业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617268
 
  监督电话:0817-3633162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山东临沂临沭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0人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临沭街道城市社区专门从事城市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40名(其中:A岗14人、B岗10人、C岗14人、D岗2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报名,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本人或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9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临沭县创业大厦802室(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临沭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背面签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需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在职在岗专职网格警务员身份证明》(附件4)。证明出具地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县公安局417室);
 
  3.应聘人员本人非临沭县户籍、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户口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所报岗位不能更改。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同一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1次,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3.考察由聘用单位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选岗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任职社区,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考察和公示期间被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及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考聘期间要及时了解临沭县人民政府网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材料,不授权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所有信息以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公布内容为准。
 
  4.未尽事宜由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97896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9-620500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菏泽牡丹区选调(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牡丹区纪委监委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公开选聘职位为牡丹区巡察工作服务中心九级以下管理岗位或十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我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公开选聘职位:除上述范围外,还包括我区各级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聘)职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公开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还需具备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9:00—9月13日17:30。
 
  (三)现场报名地点
 
  牡丹区东方红西街999号牡丹区公务大厦2011室。
 
  (四)报名步骤
 
  1.选择报考职位和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报名表》《承诺书》,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一式两份)、《承诺书》,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形式。一般采取面试和面谈等方式确定人选。
 
  (一)面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谈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谈
 
  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谈人数与录用计划1.5: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小数点进位后的人数,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谈的人员。面谈实行百分制,经面谈,被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可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
 
  面谈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面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增加政治家访环节。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任职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考生面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选调(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参考原任职务职级任职(新任职级或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报考职位的职位层次)。对存在影响选调(聘)问题的,取消公开选调(聘)资格。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聘)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解释。
 
  公开选调(聘)咨询电话:0530-5928011
 
  公开选调(聘)监督电话:0530-5928695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6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累计计算至2024年9月。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4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6名。其中,南山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10名、南山疾控中心事业编制人员6名。
 
  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30
 
  应聘人员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备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岗位类别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学类(内科、外科、口腔、公卫医师、医学影像)、护理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内科、外科、口腔、公卫医师、医学影像)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等;护理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13日,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表中明确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无笔试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也可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④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⑤岗位要求的医师、护师(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
 
  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现场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现场确认。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在面试全部结束后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布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须在南部山区区域内从事医护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11272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重大事项均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 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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