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68人公告

 

为大力推进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根据市、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和《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共两大类人员)
 
(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组织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独立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8年08月27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社区A岗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08月27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08月27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8月27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7)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2.社区B岗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08月27日(不含当天)以后出生);
 
(2)属于海珠区街道协管员(已经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身份,具有3年以上海珠区街道工作经验;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考核优秀,且目前身份为专职网格员的(2021年1月1日前已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每次年度考核优秀总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组织员,5人
 

序号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1

区教育局

101

1

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2

1

3

赤岗街道

103

1

4

沙园街道

104

1

5

华洲街道

105

1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3人

 

1.社区A岗:47人

 

序号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1

赤岗街道

201

6

2

新港街道

202

4

3

昌岗街道

203

3

4

滨江街道

204

2

5

素社街道

205

1

6

江南中街道

206

8

7

海幢街道

207

1

8

南华西街道

208

2

9

龙凤街道

209

1

10

南石头街道

211

2

11

凤阳街道

212

1

12

瑞宝街道

213

4

13

江海街道

214

4

14

南洲街道

215

4

15

琶洲街道

216

2

16

华洲街道

217

1

17

官洲街道

218

1

 

2.社区B岗:16人

 

序号

招聘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1

赤岗街道

201

1

2

新港街道

202

1

3

昌岗街道

203

1

4

滨江街道

204

1

5

江南中街道

206

1

6

海幢街道

207

1

7

南华西街道

208

1

8

龙凤街道

209

1

9

南石头街

211

1

10

凤阳街道

212

1

11

瑞宝街道

213

1

12

江海街道

214

1

13

南洲街道

215

1

14

琶洲街道

216

1

15

华洲街道

217

1

16

官洲街道

218

1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9:00至9月2日(星期一)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zsqgkzp2024),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前两日考生可在系统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22-8076。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考生需下载填写《2024年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初审: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准考证打印: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后续公告通知,敬请留意。
 
(二)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考点和笔试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部分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专业知识部分包括党务、社区治理、民政、劳动保障等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关的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
 
4.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以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材料: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复审材料:《2024年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党员证明(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需写明入党时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等电子档文件。
 
社区A岗复审材料:《2024年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等电子档文件。
 
社区B岗复审材料:《2024年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鉴定证书、现用人单位出具海珠区街道协管员身份、工作经验证明、专职网格员身份证明及年度考核优秀证明。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按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用人单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照相关部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由各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海珠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1.总成绩60分以上且本次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海珠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后备库,在下一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挂网公告当日,人才后备库的名单自动失效。
 
2.总成绩有效期内,如用人单位因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资格、已录用人员辞职等情形出现空缺,经区委组织部或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用人单位可在人才后备库中按要求安排补录。
 
3.如若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录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4.如本次报名我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系统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笔试的,取消下一批次我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资格。
 
(七)工资待遇
 
新录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海珠区关于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职业薪酬体系的通知》标准执行。
 
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咨询区委组织部:020-89604324;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咨询区委社会工作部:020-89081454;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板桥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板桥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8556222@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板桥中学?,南京雨花区宁谷里106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性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板桥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板桥中学张老师025-68371525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三批)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派遣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岗位17个共39人,包括专业技术岗位32人,辅助/工勤岗位7人,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原则上应具备2024年12月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通过招聘官网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8时,请电脑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xhhos.com,人事招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志愿为准。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3.资格确认。为合理安排考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单位可不予安排其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环节。
 
(三)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逐轮淘汰。如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将视情况另行安排面试前考核。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各岗位根据面试复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排序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以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其中根据个人及科室情况,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体检原则上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招聘单位“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教育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
 
4.提醒:请务必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71-87208956 金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842601 王老师
 
护理部:0571-85267012 徐老师
 
总务科:18989489002、13588168264高老师、郭老师
 
如简历投递出现问题可直接咨询技术电话:0571-88109809
 
我们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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