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专任教师招聘24人公告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始建于1979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4A等级平安校园,受浙江省政府委托承办浙江茶业学院。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占地面积520余亩(含在建柯桥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9300人,教职工460余人,其中,拥有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省师德楷模、浙江工匠、浙江金蓝领、省金牌二手车评估师、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等一批名师名匠专家学者。
 
  学院坚持“以农为特、以商为主、农商融合”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区域、行业需求的契合度不断提高,现设有农业经济管理系、汽车技术系、经济贸易系、艺术设计系、旅游烹饪系、财会金融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浙江茶业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招生专业26个,形成了以“三农”专业为特色,以现代商贸专业为主体,旅游、艺术、汽车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一、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B07-24-10、B07-24-34、B07-24-35、B07-24-25、B07-24-36、B07-24-37、B07-24-13、B07-24-38的岗位,本轮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周二)。岗位代码B07-24-01、B07-24-02、B07-24-03、B07-24-04、B07-24-05、B07-24-06、B07-24-08、B07-24-30、B07-24-31、B07-24-32、B07-24-33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长年接收报名。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2月28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开具的留学人员学生证明(证明需包含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等报名应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 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2. 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条件标准;
 
  3.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4. 能在岗位要求的用人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内入职。
 
  5. 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6. 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而非其一即可。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审核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招聘系统”(https://zpxt.zjabc.edu.cn/apply/index.action)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工作经历、奖项证明材料。
 
  岗位代码B07-24-10、B07-24-34、B07-24-35、B07-24-25、B07-24-36、B07-24-37、B07-24-13、B07-24-38的岗位,本轮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周二)。
 
  岗位代码B07-24-01、B07-24-02、B07-24-03、B07-24-04、B07-24-05、B07-24-06、B07-24-08、B07-24-30、B07-24-31、B07-24-32、B07-24-33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长年接收报名,不定期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 资格初审。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实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微信关注“浙农商人事招聘”在“个人中心”,或登录招聘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届时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分别按30%,30%和40%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间和地点后续于学院官网发布开考公告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公示公告栏目。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七)其他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已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zjabc.edu.cn/,“人才招聘/招聘计划”栏目);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分批次开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5-88378065(工作时间:工作日8:10-11:40,13:30-16:20);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
 
  邮 编:312000
 
  线上报名网址:https://zpxt.zjabc.edu.cn/apply/index.action
 
  学院网址: https://www.zjabc.edu.cn/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