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安阳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以及《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安人社办〔2024〕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阳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畅通有序的原则,广聚天下英才,不断充实我市文博考古研究人才队伍,为建设文物保护利用强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安阳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
 
  三、引进岗位:
 
  

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 安阳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博士研究生公告

 
  四、人才待遇
 
  享受安阳市“洹泉涌流”人才引进相应政策与待遇。
 
  五、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6.安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和安阳市文物局网站(https://wwj.anyang.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8日17:00,报名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安阳市文物局电子邮箱:ayswwjrsjy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
 
  线下: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安阳招聘展位现场报名(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2. 报名材料。
 
  (1)《2024年安阳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的一寸免冠电子彩色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查询、打印)、科研成果(附检索证明)。
 
  (2)论文简介及学校或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线下报名另交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
 
  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9月11日前在安阳市文物局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4. 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资格确认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在安阳市文物局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报名人员需携带如下报名材料:
 
  (1)《2024年安阳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查询、打印)、科研成果(附检索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论文简介及学校或学院开具的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始终,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考生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时间及方式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参加面试。本次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的面试以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职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当天未到场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与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安阳市文物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本次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引进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引进资格。
 
  咨询电话:0372-2550608
 
  监督电话:0372-2550289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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