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港航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各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将本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中心本部外,还设有北海、钦州、防城港3个分局,下设4个航道养护中心、6个船舶检验中心、3个引航站,共13家相当县(处)级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广西北部湾港口规划编制,北部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引航业务、内河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内河通航河流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全区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以及全区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同时还对广西十四个市的港航管理(养护)部门行使行业指导职能。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联系电话:0771-2115640、2115642。
 
  (二)直属各航道养护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柳州、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0771-482328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
 
  (三)直属各船舶检验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贵港船舶检验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南宁市淡村路3-1号,0771-483455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782号,0775-4206061。
 
  (四)直属各引航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外国籍船舶及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中环花园对面),0770-6109801、6109826。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人才1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中年龄计算至本次招聘活动首站报名首日(具体以八桂人才网的通知为准)。
 
  (八)高校毕业生指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四、发布公告
 
  (一)本次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官网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即在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举办城市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及时间根据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会务组具体安排确定,以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八桂英才网(www.gxrc.org)实际公布为准。
 
  3.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单位2024年度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册上进行登记。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材料。以上个人证件原件核验后交回应聘者,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进行资格复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本次招聘岗位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在招聘站点现场举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按1:3的岗位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降低比例开考。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每个招聘站点相应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招聘站点相
 
  应岗位考生面试成绩。
 
  (二)考核
 
  在全部站点面试结束后,结合参加的各站点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需出具被考核人的现实表现,如实反映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水平、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加盖公章。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4.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拒不配合考核,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
 
  8.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岗位确定的考核、备考核人选的面试成绩以及岗位匹配度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一经聘用,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聘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1153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0、2115642。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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