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交通运输学校招聘1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将2024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详见《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则为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须一致。
8.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处分的;
3.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发布。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9月10日8:00至2024年 9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邮件为准。
3.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务必压缩打包并以“2024实名+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例如:2024实名+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教师+李XX),发送至renshike003@126.com。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一式1份(Excel文档发送)。
(2)《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需粘贴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承诺手写签名后扫描)。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技能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劳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及彩色全身照片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前备齐,在考核面谈前统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我校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报名结束1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联系学校人事科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核应聘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报考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与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一致。报考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的第二(双)学位、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上查询认证,可以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发布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www.gxjtysxx.com)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方予开考。
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6时,考试形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另行通知。
在发布考试通知时,同时发送准考证至个人邮箱,由本人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公告
学校将于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www.gxjtysxx.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不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如岗位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选确定方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内容将提前3天在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考试公告。试讲时间为20分钟,100分制评分。
(2)管理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教师岗位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 。
管理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4.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当场对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组织面试,最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5.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面试成绩排名3天内在公告发布网站和学校工作区域发布,供考生查询。
(五)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首先,对考核对象进行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查询、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其次,与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进行谈话,查阅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以及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查阅档案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两历”,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有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的,则按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由学校依据最终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经考核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的拟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员
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进行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党委会审定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在工作校区、岗位调整方面的安排。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各考试、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一经发现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0771-3243360、gxjxjjjb@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0771-3276901、renshike003@126.com。郑老师、周老师
附件:
广西交通运输学校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15名辅警,具体职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9日)。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初审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3日9时至2024年9月18日16时。
3.准考证领取:2024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
4.笔试和体测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现场根据《职位表》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报考者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后,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笔试、心理测评人员。
3.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按照报名成功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名额并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与心理测评
1.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时间45分钟。心理测评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在面试环节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体能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将按职位公布,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面试比例(详见《职位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候考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3.资格审查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4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应学历);
(5)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递交审查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6.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心理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心理测评结果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2723036(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单位咨询电话,028-82759005)。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成都温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心理测评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上但未能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或结果)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分局相应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具体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者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