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容县应对突发疫情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县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人公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精神,我县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招聘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受容县委派赴湖北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容县人民医院医护技术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受容县委派赴湖北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编外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直接考核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直接考核人选。根据疫情工作需要,考核人选直接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其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疫情过后,考核小组结合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核对。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容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时间以容县人社局批复为准,聘用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五、聘用人员性质、待遇

  (一)性质

  聘用人员为容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

  (二)待遇

  按照容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5-5322096(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775-5117909(容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75-5330912(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8日

2020广西那坡县招聘84名乡村医生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招聘村医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那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那坡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村医聘期合同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签,五年一聘,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

  (一)聘用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聘用要求,指定培训师资,确保聘用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二)乡聘村用原则,受聘人员日常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自觉接受聘用单位和卫健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善做善成,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三)聘用期间,县卫生健康局对聘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聘用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聘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聘用动态信息。聘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时,聘用单位必须如实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有关情况。

  (四)聘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聘用村医生抓实做好。

  (五)聘用期内,聘用村医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工作需要,县卫生健康局可对聘用村医生的岗位进行调整。

  (七)聘用期满后,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村医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聘用村医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为聘用村医生开具聘用鉴定,为聘用村医生考录(考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

  五、聘用期间工资社保待遇及人员性质

  (一)本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执行乡聘村用,不纳入编制内管理。

  (二)纳入乡聘村用管理的村卫生室医生待遇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待遇标准落实。今后村医生在职工资待遇随所在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同步调整。

  (三)乡镇卫生院按相关规定签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解除协议与赔偿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聘用村医生,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协议,坚决予以清退。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医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关情形,聘用村医生需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5周年,未满5周年的按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赔偿县财政。

  七、其他

  (一)在选拔招聘村医生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二)建立那坡县招聘村医生人才库,聘用村医生流失时,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原岗位离岗人员剩余期限。

  (三)乡村医生岗位调配原则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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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计划表.xlsx

  2.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表.xlsx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9日

  原标题:那坡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0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2名紧缺人才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立医院,属差额管理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来宾市城南区,总占地面积517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设置病床490张,医院规模达到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标准,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技术先进、服务一流、环境优美、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综合性医院。为加强兴宾区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有二甲及以上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八)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于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楼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2020年5月10日前)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竞聘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竞聘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竞聘者。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或取消岗位人才招聘。

  (三)体检(2020年5月15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2020年5月20日前)

  根据岗位的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对象。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2020年5月30日前)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和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6月10日前)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报兴宾区人社局审批合格后并办理聘用手续,编办给予办理入编。招聘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给予安家费补贴15万元,一次性给清。

  (三)其子女入学需要在我区就读的予以优先照顾。

  (四)紧缺人才如遇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动的,用人单位可以特聘工作的方式先聘用到岗工作,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工作关系,工龄连续计算。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各招聘成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0772-53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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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2020年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2日

2020广西上思县人民医院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非现场接触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思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度上思县人民医院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咨询电话:上思县卫生健康局,0770-8512254;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7.有二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

  8.优先挑选驰援湖北、武汉医务人员或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2月27日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5日。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2020年度上思县人民医院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以下地址:上思县卫生健康局邮箱(sswsj@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正式录用前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网上面试、考察聘用

  3月初,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网上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依据,考察期为10天。考察期满,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考核材料,并根据其表现情况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拟聘用正式人员名单后,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防城港市人社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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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上思县人民医院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度上思县人民医院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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