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湘西州花垣县事业单位招聘71人简章

  

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花垣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综合评价考核)、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正在我县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2020、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底前。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新花垣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花垣县苗歌剧研究所技术人员、花垣县融媒体中心出镜记者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2年10月12日9:00至 10月14日17:00)到花垣县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及纳入村(社区)管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采取现场审核合格后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到花垣县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任职文件、表彰奖励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1.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obgov.com/)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如把握不准应详细咨询报考招聘实施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联系电话:0743-7227328或0743-7223908。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县人社部门认定。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6)报名期间,未进入提交生成报名表界面前,报考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或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点击确认提交后,生成打印报名表,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7)报考人员在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招聘考试

  

1.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商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参考网上确认

  

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报名且确定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

  

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obgov.com/),使用本人报名注册账号进入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阅读并网上签署《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考确认书》,网上填写《新冠疫情调查问卷》。

  

(2)考生完成笔试参考网上确认后,才能在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剔除考生相关信息,不再进行考试编排,考生不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3.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至 11月4日17:00。

  

在此期间,完成笔试参考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obgov.com/)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花垣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确定。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审查

  

1.仅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又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及纳入村(社区)管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3.花垣县苗歌剧研究所技术人员,花垣县融媒体中心出镜记者岗位。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5.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资格审查时以上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价考核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及纳入村(社区)管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综合评价考核,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满分15分。根据笔试总成绩×55%+综合评价考核后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六)面试考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3日(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花垣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若出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成绩合成

  

(1)仅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仅需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花垣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工作人员(六)岗位,按笔试总成绩×55%+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面试成绩×30%等于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仅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又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仅需进行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3)花垣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工作人员(六)。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又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又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再成绩相同,采取复试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相关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湘西州人社局网、花垣县人民政府官网、新花垣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

  

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签署意见,按程序办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如发现网上报名系统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有误差,请及时联系花垣县人社局(0743-7227328、0743-7223908)

  

3.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227328、0743-7223908(花垣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743-7218033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2022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3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1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当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④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

  

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考试

  

岗位1(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岗位2至岗位25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辅导员岗位(岗位16至20),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不含1:3)的,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岗位2至15)和行政管理岗位(岗位21至25),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6(不含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同时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日。

  

(八)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两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校领导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212981;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玉洞大道109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2212986。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xlsx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水源镇人民政府招聘2人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河池市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

  

2.报名地点:水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水源社区1号水源镇人民政府2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700016。

  

3.报名方式: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填写《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水源镇人民政府邮箱(邮箱:sydzb@126.com)或持报名。待接到面试通知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者。

  

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水源镇人民政府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水源镇人民政府成立干部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水源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附件: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水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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