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2日讯: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三)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四)完成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以下简称:协统员)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柳州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44000元/年·人),职业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具体以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1日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说明。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专题专栏进行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gx.bmpta.ex1.https.443.ipv6.liuzhou.gov.cn/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在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柳州市统计局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负责,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柳州市市区,具体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21年11月1日18:00至11月6日8:30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照顾分3分。

  2.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不包括照顾分。

  (2)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下旬。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对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条件的,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的应聘人员,经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如同一岗位中,免笔试的面试入围人选超过21人的,增设筛选程序: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人员统一集中进行公共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照公共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1人(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面试人选),和通过笔试入围面试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笔试入围面试人员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发布面试公告

  招聘单位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5)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或张贴在面试地点公示栏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由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根据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三码联查,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新冠病毒疫苗标识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开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书。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1.市统计局:0772-2825241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2812972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统计局(http://lzt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统计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25241。 

  点击下载>>>

  1.柳州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1年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6日讯: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实务、搞好服务的职能,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位2名。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800元(含三险);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12室);

  周末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07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和其他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发送到邮箱xzg3531067@163.com;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771-3531067,周末请联系:13737932191。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类别、范围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六)应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八)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九)笔试其他要求

  1.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使用核定的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早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

  1.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提取码:oo9n)

  2.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提取码:89d1)

  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提取码:5wk6)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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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务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具体面议。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发送报名登记表至邮箱3228428@163.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0779-3228329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前来核验参加笔试和面试。经笔试及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优先;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熟悉做账系统;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工资待遇

  

参照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有年终绩效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11761、3228329。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标题: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ecfcdcd49622085390c847c9eb575ae)

2021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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