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4月2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管的正处级差额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自然资源产品检验科、国土空间产品检验科、计量检定科、地图技术审查科等六大科室。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控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全区地图技术审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证书彩色扫描JPEG格式;本人证件照JPEG格式)压缩打包发至我中心邮箱:GXSMPIS@sohu.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岗位名称+时间,如:张三岗位一20200515。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岗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基础测绘基地办公大楼,联系人:苏丽娜,18577080730。)快递材料到达日期以我中心签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降低比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时间:6月-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考试成绩,由我中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与考察、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事档案、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入职等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

  (一)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基础测绘基地办公大楼4层,邮编:530023。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苏丽娜,0771-5606402。

  (三)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0771-5606402办公电话,向我中心咨询。

  点击下载>>>1-2.docx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5个职位,计划招聘53人。其中,直接面试招聘49人、直接考核招聘4人;计划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020年广西桂林兴安县直接考核招聘53人公告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9日至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有关规定,按各职位要求分别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考兴安县人民医院、兴安县中医医院和兴安县妇幼保健院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康宁街57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20490,邮箱地址:xaxwjjrsg@163.com;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在兴安县朝阳区向阳路38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联系电话:0773-6218722,邮箱地址:xaxrsj@163.com。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或感冒未愈的考生,考虑疫情的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后续待情况允许时再核验相关材料原件。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职位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直接面试职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六、直接考核职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底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直接面试招聘职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职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兴安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各种方式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20年度兴安县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的“笔试试卷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兴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6220490。

  附件:

  1.《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dnz7)

  2.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取码:3nml)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g904)

  4.兴安县2020年第一次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提取码:ly6b)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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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7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 1938 年我国着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 年 3 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 7 个教学系部,附属幼儿园 1 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 30 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 10 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 4 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4名,其中专任教师27人,辅导员20人,教辅人员2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2020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74人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报名。应聘者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第三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邮箱:gxyzrsc@163.com。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格式不符、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2020年11月13日前,在我校官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费

  考试费50元/人。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2020年11月17日17:30前缴费完毕(具体缴费方式在我校官网另行公布),完成缴费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将会在我校官网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01、03、04、05、06、07、08共7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说课;02、09、10、11共4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说课;16、17、18共3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12、13、14、15、19共5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仅为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10个岗位,若完成缴费进入考试人员超过30人的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招考岗位可以不受不低于 1:3 开考比例的限制。

  2.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2日。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安排等将于笔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当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缴费完毕后直接进入面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12月13日(具体安排于考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

  面试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 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第三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提取码:gt6r)

  附件2:广西幼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提取码:5zo0)

  附件3:报名信息汇总表.xls(提取码:mh1i)

  附件4:个人健康承诺书.doc(提取码:8g67)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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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础教育、民生领域等方向流动,进一步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县域竞争力的人才优势。根据《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隆办发〔2019〕94号),2020年度我县计划招聘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4老师范教育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专业岗位。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及以下(1979年3月5日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试岗、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及各大高校的就业网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由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故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报名要求:网络报名的应聘者需填写《2019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荣誉证等;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所需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给用人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azx2622@126.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如:广西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张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秋萍,0771-6522622。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由隆安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资格审查办),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则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不超过35人的,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列为面试人选;任一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超过35人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县教育局和隆安中学组织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进行。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经过县人才招聘办批准,也可以开考。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试岗环节,开考岗位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岗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均不能进入试岗环节。

  3.面试时间:待定(视新冠肺炎疫情而定)。

  4.地点:待定,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入场。

  5.面试成绩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公布。

  (五)试岗

  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标准比照隆安县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一类外聘人员待遇标准给付,待遇金在2个月试岗结束后发放,如试岗人员试岗时间未满2个月,因个人原因提早终止的,不予发放相应待遇金。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才招聘办同意,可以再增加1个试岗期(1至3个月)。

  (六)考察

  试岗期满结束后,将对试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的现实表现、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选均淘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县人才招聘办另行通知。

2020年广西南宁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4人公告

  (八)公示

  经面试、试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经查实发现应聘者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7天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隆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被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协议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聘用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分5年平均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4个档次: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年);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费(2万元/年);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5万元安家费(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1万元/年);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发放2万元安家费(0.4万元/年)。

  (三)聘用人员5年内可以享受住房补贴。第一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900元;第二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每人每月住房补贴700元;第三档,“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建设一流学科高校仅限于相应学科的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500元;第四档,原“211”高校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住房补贴300元。聘用人员如已享受聘用单位安排的周转房或本县提供的人才公寓、人才房,不再享受以上住房补贴。

  (四)每人每年可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优先推荐参与县内外各级各类培训班,优先申报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类人才评选工程,优先作为隆安县“拔尖、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对象。

  (六)其未成年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县所属学校内选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有招聘人数、专业类别、学历条件,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中有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协议(含试用期),且承诺5年内不报考、调出隆安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报考、调出手续;5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视为解约,不予支付当年安家费,且支付一定违约金。博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4万元,硕士研究生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本科生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考取隆安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不再继续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聘用协议文本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草拟,聘用协议签订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

  (四)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享受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政策。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x.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71-650770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提取码:2hfw)

  2020年隆安县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re4)

  

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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