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灵山县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1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点击下载>>>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x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x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xls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pdf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广西百色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

  

  

  

  

  

附件: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广西百色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

2021年崇左凭祥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招聘办公室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市外事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凭祥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凭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举止得当,语言自然流畅,普通话标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严守保密纪律、讲大局、守纪律、吃苦耐劳;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写作能力强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应变和沟通能力,具备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进行文字编纂和加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强,办事稳重,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3日 

  2.报名地点:凭祥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凭祥市行政中心三楼306室)

  (二)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凭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

  2.现场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如有各种获奖证书请一并提供;

  3.电话报名需邮寄或传真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至凭祥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地址:凭祥市行政中心三楼306室,传真:0771-8533288);或者把相关求职材料发送至单位邮箱:pxswshbjswj@163.com;

  4.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证件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三、聘用及工资待遇

  面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局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财政聘用合同,按财政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按规定享受单位年终绩效奖金。

  本简章由凭祥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1-8520520

2021年广西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免笔试招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公益二类单位,依托于南宁国际旅游中心,面向国内外旅游行业,提供集旅游管理、旅游咨询、旅游形象宣传、旅游国际交流、旅游信息化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黄慧妍,联系电话:0771-5531051。

  

3.报名地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1109号房。

  

4.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现场报名当天告知报名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必须在2021年12月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者在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确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30比例时,超过的招聘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选名单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2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5分钟/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组织考察。由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按要求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最终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予以录用。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报名、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和现场报名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二)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10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5531051

  

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bf1118e7fcb58bea1be4788cde7197b0)

2021年广西南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免笔试招聘1人公告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