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局机关党委辅助岗。

  二、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局机关党委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大学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七)热爱党建工作,能熟练运用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有党建工作经验优先;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工作地点

  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六、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费用自理)——聘用。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以及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聘人员登记表发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邮箱(lgtrsk@163.com),请将文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岗位。我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联系电话:0772-281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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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林科院),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行政归口自治区林业局管理,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从事林业基础、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承担森林生态、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经营与保护、林木遗传与良种培育、林产品加工利用、园林花卉、林业信息技术和两山发展等研究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等相关工作。

  现有在职在编职工274人,其中包括:正高职称35人(含专技二级5人)、副高职称128人,博士34人、硕士1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1人、八桂学者1人、特聘专家2人、八桂青年学者1人;广西高层次人才C层次1人、D层次2人、E层次1人;广西优秀专家2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2人。组建11个首席专家团队和2个首席专家培育团队,柔性引进高层次专家15人,其中院士2人、国外知名专家3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时间统一计算到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一律以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年限为准,未缴纳企业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工作经历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

  (七)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告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lyj.gxzf.gov.cn/)、广西林科院官方网站(http://www.gxlky.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和面试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林科院网站官方网站(http://www.gxlky.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广西林科院人事科,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23号广西林科院办公楼62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319811。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1份,表中签名处本人亲笔签字),并贴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样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接受报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查询的学位认证报告。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表上粘贴的同版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8)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中的原件当场验核后退回本人,报名表和复印件按照1-8排序,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考材料。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和开考岗位确认   

  1.我院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林科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发布变更公告。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安排在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进行,面试公告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林科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考生自行查询。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限12—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林科院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1.考核人选产生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院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人员。

  2.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广西林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和听取所在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凡是重要人事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和广西林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人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在进入现场报名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进行查验,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面试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783572(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0771-2319824(广西林科院监察科);举报邮箱:gxlkyjc2021@163.com(广西林科院监察科)。

  七、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3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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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1689人公告

  来宾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来宾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4个岗位16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来宾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控制数和后勤控制数)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来宾市城区(含兴宾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限驻来宾市城区(含兴宾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市)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辖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2.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3.定向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6.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2021年来宾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二)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计划表》中“是否免费”列填“是”的岗位不须缴纳考试费。

  属于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免费”列填“否”的岗位的,可以免除考试费,但须先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的请于4月23日12:00前与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2—4271588)联系,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岗位改报

  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改报岗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二次缴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和二次缴费的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时,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2021年7月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一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7.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⑤在广西区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⑥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⑦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具体形式由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6.面试组织管理。市直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市直其他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9.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1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市直单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的体检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2021年广西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1689人公告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1年4月11日至4月12日)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其他咨询电话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65013、0772—4231279

  附件:

  1.来宾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56w5)

  2.公共基础知识151课时+3册讲义+1000道试卷,梳理公基知识点,1000道试卷带你刷遍关键点,老师精讲带你科学有效备考!还等什么,快必胜公考APP报名听课、开启你的学习之旅吧~

2021年北海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共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二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事业心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财政局人秘股204室(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南路50号)。联系电话0779-7200905。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核查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12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两名应聘者重新进行面试考察,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执行。专业技术二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3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合浦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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