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委办公室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委办公室2019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数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及其他: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委办公室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防城港市委办公室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防城港市委办公室负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防城港市委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防城港市委办公室2019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扫描上传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防城港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邮箱:fcgswbrjk@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防城港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进行复核。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唐莉莉,0770—2818075、15107705756;宁洁,0770—2818075、13977038266。

  
附件:防城港市委办公室2019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0308.doc

  


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广西玉林陆川县公安局招聘55人公告

  

陆川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6]15号)和《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的精神,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55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等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职辅警14名:

  
①政工室文职辅警1名;②刑侦大队文职辅警1名;

  
③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文职辅警12名。

  
(二)勤务辅警41名:

  
①交通管理大队清湖中队勤务辅警1名;

  
②交通管理大队良田中队勤务辅警2名;

  
③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勤务辅警7名;

  
④交通管理大队马坡中队勤务辅警2名;

  
⑤警务保障室勤务辅警1名;⑥看守所勤务辅警2名;

  
⑦巡防大队勤务辅警6名; ⑧治安大队勤务辅警5名;

  
⑨平乐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⑩珊罗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

  
⑾新洲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⑿陆城派出所勤务辅警3名;

  
⒀温泉派出所勤务辅警3名;⒁米场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⒂月垌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⒃古城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⒄大桥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

  
(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三)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应具备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取得。

  
(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七)退伍军人具备以下情形的可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聘用: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陆川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非陆川户籍)、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

  
5、报名时由公安局政工室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

  
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陆川县公安门户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能达标规定,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携带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为2872.5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陆川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三)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7232561(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招聘4人公告

  

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在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挂牌,为北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的开发建设;

  
2.负责协调市直部门设在工业区相应机构的工作和国家有关部委、区直有关部门驻工业区机构的工作;

  
3.承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踏实、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岗位要求(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winrar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bhstgwrs@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扫描件。

  
五、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与筛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办理入职手续

  
六、试用期和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每月工资2900元起(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应缴部分),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奖金按单位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联系号码应准确无误,电话应保持畅通,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8901880 或0779-8901991

  
附件:

  
2019年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019年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至2001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19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3-284201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2019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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