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9日讯:为充实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卫办)工作人员队伍,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长效机制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聘用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市创卫办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应热爱卫生创建工作,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卫生管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食品监督等相关专业优先,且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电脑基础。胜任材料撰写和办公自动化等办公室管理工作,有从事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有下列行为的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5月19日至6月5日)。2020年5月19日在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及百色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0年5月25日至6月5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人员需将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扫描,填写《招聘报名表》打包发送到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邮箱:wjwrsk722@163.com,压缩包名称为百色卫生健康委员会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并于面试前1天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核验。应聘者对个人填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面试(2020年6月上旬)。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免笔试,面试工作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

  (1)考官组成。面试考官为7人,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组成。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于2020年6月上旬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3)面试地点。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右江区西园路2号)3楼会议室。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集中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栏公布。

  3.面试后,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如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不超过3人,则直接进入体检阶段。

  (四)体检(2020年6月下旬)。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通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市人民医院进行。

  (五)确定聘用人选(7月上旬)。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7月上旬)。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并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聘用人员的五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另经年度考核合格者给予年度绩效奖励每人每年7200元。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一年一聘的聘用合同。

  七、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应聘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面试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八、报名、监督电话及地址

  (一)报名咨询电话及地址。

  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6-2829722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4楼414-1室

  (二)监督电话及地址。

  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776-2860505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3楼307-1室

  九、本公告由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园林植物园等35个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22个职位,计划招聘169人;非实名编制共18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退、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0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或附件6或附件7或附件8)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

  1.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zfrg)

  2.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36gk)

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3.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vdrn)

  4.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6lb6)

  5.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xv89)

  6.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ne0)

  7.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z7s0)

  8.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rwja)

  9.桂林市2020年度第二批直接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取码:x01u)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tmoa)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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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事业单位统考公告汇总

  2020年广西事业单位统考公告已陆续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6月21日,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下面公考资讯网将相关公告进行汇总,本页面随时更新,考生可收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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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事业单位统考公告汇总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75个职位、1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六)其他条件: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其余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职称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后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镇滨江南路2-2号),联系电话: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和《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面试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并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3到5人,由市人社局、卫健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用人单位和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册送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荔浦市公开招聘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020年广西桂林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158人公告

  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开招聘结束确定拟聘人选后,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荔浦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编制审批备案表》报荔浦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后,到中共荔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荔浦市2020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七)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核准,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荔浦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关网站:

  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0年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w5i4)

  2.荔浦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speo)

  3.荔浦市市级公立医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wbd)

  4.荔浦市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14oh)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荔浦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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