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北流市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16日讯:为适应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计划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陵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隶属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主管,非营业性医疗机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集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荣镇卫生院、民安镇卫生院、民乐镇中心卫生院、山围镇卫生院、北流镇陵城卫生院、隆盛镇中心卫生院、大坡外镇卫生院、新丰镇卫生院、石窝镇卫生院、石窝镇华东卫生院、清湾镇中心卫生院均隶属北流市卫生健局主管,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性、先进性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1年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北流市政府门户网。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或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下载《北流市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并交同底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加分材料(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开考比例

  根据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均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照顾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其它项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加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服务时间长者优先);如以上均相同,取得执业资格或职称(医师护士以执业资格,其他人员以职称)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核加分总分或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5—6200792(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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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流市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商务局面向全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贵港市商务局是负责全市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等行业管理及服务职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加挂贵港市口岸办公室牌子。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2021年广西贵港市商务局面向全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科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

  

4、性别:不限;

  

5、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7、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7日—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302(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353号)。

  

(2)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ggswj866@163.com邮箱。

  

2、提交材料:

  

(1)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个人近期工作学习总结。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具体招聘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60%。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占总成绩40%。

  

将笔试、面试成绩得分按6:4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参加应聘人员条件均不符合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总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由招聘小组商定另行组织招聘。如果本次招聘录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重新安排下一次招聘,不能在本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七、公示、录用

  

对拟聘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2933681、2933818,联系人:唐冬梅、欧锦霞。

  

附件:贵港市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广西贵港市商务局面向全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467af87f877e7daff9e2dc0f68c31be2)

202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四批)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5日讯: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非2021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第四批)》(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报名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公办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特别提示: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四)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三、考试

  (一)笔试。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其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在笔试前5个工作日发布笔试公告。

  (二)确定面试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公告中明确有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确定。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四)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有考试环节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公告中明确。直接考核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对于在2021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外,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须书面说明原因,2022年1月10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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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

  2021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第四批)

2021年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招聘公告(广西,梧州市)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拟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综合考察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

  人数:4名。  

  岗位:综合职位。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优先)。

  (二)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敬业爱岗、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聘用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专业不限(优先聘用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四、招录办法、体检和政审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等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五、录用方式

  面试、综合考察通过后,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上岗。

  六、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月工资制,工资待遇(一类岗位)按照《中共蒙山县委员会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及财政拨款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发〔2021〕1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习提升、进修培训、节假日休假、县内下乡补贴、县外差旅补贴等,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填写报名表(简历表)。地址:蒙山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525室。

  (三)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msxcb@163.com

  (四)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联系人:何大旺,联系电话:0774-6282366,1807744988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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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历表

  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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