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总工会干部学校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是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和工会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二路4号,现有教职员工50人,下设办公室、培训处、教研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5个科室。校园占地面积138亩,总建筑面积42810平方米,其中用于工会培训和外事活动的建筑面积达到20000多平方米,包括教学综合楼、体育馆、老挝“六七”学校旧址等,教学综合楼集教学、住宿、就餐于一体,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雅,体育休闲活动设施齐全,是举办各类培训、学术研讨、大型会议的理想场所。

  
学校坚持“立足工会,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主责主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善办学条件。我校拥有一批优秀的从事工会理论教学、研究的师资队伍,现有高级职称人数占全体教师比例为40%,硕士研究生及在职研究生人数占全体教师比例35%。学校还长期聘请区内知名高校的权威教授和区市县总工会、大型企业工会的专家和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我校根据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特点及其对培训的新要求,以增强培训实效为目标,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扎实推进培训教学改革,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培训覆盖面逐步扩大,培训渠道进一步拓宽,每年接待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市、自治区到我校办班20多期。学校注重教学改革,把教师授课与难点咨询、专题讨论、经验交流、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培训教学方式结合起来,使工会干部培训教学更贴近工会工作实际和工会干部的要求,教学效果显著。学校近年来选取了工会工作有成绩、有特色的县(区)、乡镇(街道)、国有和非公企业工会等各种类型的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建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实习基地,使课堂教学与实地教学相结合,增强了培训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1年10月全国总工会批准我校成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干部教育广西培训基地;2013年3月,我校获得“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称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得到了更有效的发挥,全国各地工会到我校培训逐年增加,学校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培训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

  
作为老挝“六七”学校旧址的管理者,我校认真做好旧址的维护修缮工作,收集有关物品、资料、照片等,不断充实陈列内容。同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老挝“六七”学校的信息采集、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还积极配合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做好老挝“六七”学校的校友和其他老挝客人及东盟各国客人来访的外事接待工作。近年来共接待老挝、越南等东盟国家来访人员40多批500多人次,接待中联部、外交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等有关外事部门考察多次,是广西工会对东盟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

  
目前,我校正在改造完善硬件设施,改进特色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特色基地和中国—东盟工会交流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见附件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www.gxftu.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www.gxftu.org)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gxbgs2010@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单位+岗位序号+报考人员姓名。

  
考试时复核原件。

  
2.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3)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在笔试或者面试当天核验,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4)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我校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含聘任文件)、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总工会网站上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凭有效期身份证发放准考证。

  
5.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总工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总工会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2.考试方式:

  
(1)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获硕士学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加考核的方式。

  
3.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公布(www.gxftu.org),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职位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具备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为考生成绩。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有多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符的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的结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自治区总工会审批。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我校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5287。

  
招聘联系人:王浩齐、杨婧

  
联系方式:0771-4843273、4832312。

  
监督举报电话:0771-578058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

  


2019年9月16日

  

2019年广西南宁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由于第一次招聘报名后出现部份岗位空缺,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共3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详见《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供养。专业技术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新招聘人员的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等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年满18岁具有广西户籍的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

  
(一)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办公室(上林县大丰镇新华路4号)。并填写《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三)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6月24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6月24日。

  
六、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员确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在25人(含25人)以下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在25人以上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排名前10位的,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得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成绩公布。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当场组织分数并列的考生进行加题面试,加题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最终成绩仅用于决出该岗位并列人员的排名,不影响该岗位其他人的排名,面试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公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入闱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体检

  
由县级医疗机构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发现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十三、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13978183645。

  附件: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岗位计划表

  
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7月5日

  

2019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为落实好精准扶贫相关文件精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及《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贺州市八步区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9月27日起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5号,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

  
3.报名表(一式三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5.《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6.有荣誉证书的需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要求的才需提供)。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2分(在职国民教育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4.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二)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初选分数并列时,同民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和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具体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八、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实名编制管理。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四)本次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5675920、0774-5281325。

  
附件1 :贺州市八步区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八步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报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理论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以及相应普通话水平。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学院计划招聘共5个岗位,其中:理论教师岗位招聘4人(具体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理论教师2人、音乐类专业理论教师2人);管理岗位招聘1人(具体为美术宣传干事岗位1人)。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9月11日——9月24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西南宁技师学院网站挂网公布7个工作日。

  
凡符合本方案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院校园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提供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2天。

  
3.报名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C出口)综合楼14层人事教育科,咨询电话:0771-5680509。

  
四、资格审核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对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9月25日(报名开始日,不含当日)。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五、面试

  
1.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选按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确定。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园公布,同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和评分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2)面试的方式:理论教师岗位采取说课与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及相关要求: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专业技术能力评鉴人选。

  
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名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能力评鉴人选。

  
六、专业技术能力评鉴

  
理论教师岗位需参加专业技术能力评鉴,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评鉴对象。

  
评鉴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专业技术能力评鉴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园公布,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2.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涉毒吸毒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区区域内公布,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拟招聘人选公示

  
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院各系部和新校园公示,同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十、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除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指导外,还要自觉接受社会、考生和学院教职员工的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如与考生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以及利益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中,如有下列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招聘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考生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评鉴和面试题目的;

  
5.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监督举报电话: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党委办公室0771-5680596

  
政策咨询电话: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人事教育科0771-5680509

  
附件1: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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