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3.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岗位的,须为灵山县脱贫户家庭人员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1年7月26日前退役的士兵。

  5.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6.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7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10.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26日前(含2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7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0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对照《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1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报考者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7月29日-30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考与条件匹配的岗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9:00。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6日8:30—9月1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专业目录

  4.2021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题 224名 11月4日起报名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4人)》已于2021年11月3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1日17:00时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100元

  报名注意事项: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User/User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本次南宁马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4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1日17:00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2日17:00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13日17:00时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时至11月27日09:00时

  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2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021年南宁市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2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资料推荐:

  202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广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工作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分值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进行验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报考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料:

  

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2021年广西北海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招聘公告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12.23)(1).xls(提取码:7xbl)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提取码:pfq2)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提取码:o28a)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玉林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业务工作以及党建业务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综合业务岗需农业工程类、植物生产及技术类、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党建业务岗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秘书股,地址:北流市西河南路0003号4楼,联系电话:0775-6222359。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3的比例,依次以农业工程类专业、植物生产及技术类专业、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中共党员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八)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2359(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秘书股)

  监督电话:0775-6223595(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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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1年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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