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钦州浦北中学等县直属学校选调教师116人公告

  

2019年浦北中学等县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县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育教学力量,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县非县城中小学校公开选调116名教师到浦北中学等县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人数

  
浦北中学等县直属学校面向全县非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共116名,学校、岗位及人数具体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二中面向全县非县城中学的在职在编中学教师公开选调;浦北三中、浦北四中、浦北五中面向全县非县城中小学校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县实验小学、县金浦小学、县第一小学面向全县非县城小学的在编在职小学教师选调。合同期未满的考录教师、全科教师、2017年和201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此次选调对象。

  
(二)选调条件

  
1.师德优良,身体健康。

  
2.参选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二中的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学;参选浦北三中、浦北四中、浦北五中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中学;参选县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县金浦小学的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

  
3.参选浦北四中的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参选其他学校的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4.参选浦北四中的教师按照职称资格对应岗位选调。

  
5.报名教师的报选学科必须和自己毕业证上的专业或的学科相对应;不对应的需学校出具任教该学科1年及以上的证明。

  
6.报选教师要求有 1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美术、音乐、体育、信息、历史、地理、生物科目教师除外。

  
7.报选教师原则上要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8.每名教师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三、选调基本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0日共两天,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2.报名地点:报选学校的校务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参选教师本人持报名表(报名时向报选学校索要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全日制及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6年以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或教学技能比赛奖项的奖状(最高一项)的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各1份到选调学校办公室报名。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后交报选学校,以便审查。

  
4.咨询电话:浦北中学8211703,金浦中学 8383699 ,浦北二中 8211227,浦北三中 8211677 ,浦北四中 8211258 ,浦北五中 8332176, 县金浦小学 8216122,县实验小学8369339 ,县第一小学8365635。

  
(二)面试

  
由选调学校根据《2019年浦北中学等县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案》制定本校面试手册,组织面试(试教和答辩)。

  
1.面试时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各选调学校。

  
3.选调成绩计算:设总分100分,试教和答辩满分90分,优质课比赛或教学技能比赛按获奖层次设3至10分为附加分(取最高奖项)。试教和答辩分加附加分为选调总成绩。

  
各学校每个学科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对象。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近一年该人选该科目教学成绩在全县排名的高低确定拟选调对象。

  
(三)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由选调学校报县教育局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调动入编

  
拟选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浦北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办理正式调动有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整个选调工作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任教学校;被选调的教师,如果离岗返回原校的,5年内不得再参加选调,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工资办理:选调到县直学校的教师工资套改,要根据学校空岗情况,按照所在学校竞争上岗办法进行岗位竞聘,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具体由相关学校制定竞争上岗方案组织实施。可能出现高职低聘现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作出愿意高职低聘的承诺。

  
附件:1-3

  
1.2019年县直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一)

  
2.2019年县直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二)

  
3.附加分计分表

  


2019年浦北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9年8月6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纪录;

  
2.热爱环境保护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作精神;

  
3.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与维护能力,掌握一定的网络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从事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者从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全身5寸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gxyz3142144@126.com)。

  
也可直接将以上材料直接送至区环保局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公园东路3号,区环保局二楼)进行报名。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环保局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1.由区环保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9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用和聘用。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自费)合格,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1:1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每月按2300元核发(月工资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假期。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区环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3142144。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河池市宜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25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大队招聘60人公告

  

2019年度桂林市秀峰区大队招聘聘用队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大队合同制聘用一线队员岗位58名(适合男性),文秘宣传岗位2名(适合女性,有会计证者优先招录)。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和原发性疾病,能胜任户外一线执法人员工作需要;

  
3、热爱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10个县及荔浦市),转业、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转业、退伍军人优先招录,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报考人员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5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秀峰区中隐路31—2号区大队203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2019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相关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

  
男性:1000米长跑、100米冲刺、俯卧撑、4×10米折返跑

  
女性:800米长跑、100米冲刺、仰卧起坐、4×10米折返跑

  
(注:体能测试按总分100分测算,所测试科目中二项以上(含二项)不合格者,不计算其体能测试总分,并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总分100分测算。参照《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5、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一线队员岗位(男性)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文秘宣传岗位(女性)按照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两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体检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凡有纹身的人员体检为不合格。

  
3、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6、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体检操作规程,避免错检、漏检,确保体检结论真实。

  
8、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按要求作出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9、应聘者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查要求。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按体检的相关规定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工作在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察组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系统抽调人员组成。

  
2、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察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秀峰区政府网站及桂林秀峰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秀峰区大队与聘用队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送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队员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秀峰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为3500元/月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补助、绩效奖等)

  
五、其他规定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数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因个人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等相关招聘程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大队:2867995

  
区人社局:8988305

  
区纪委监察委:2673324

  


秀峰区城市管理局

  


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招聘公告

  

2019年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编外聘用人员一名,主要从事房产管理工作。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工程造价类等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8日。

  
(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其他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处邮箱:3088997ab@163.com。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将于2019年7月22日前进行电话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面试名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进入体检。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工资、福利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3000-3500元,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个人购买社保和养老等规定险种,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方式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聘用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先生;电话:3311058,邮箱:3088997ab@.com。

  
附件: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人民政府驻柳州管理处

  


2019年7月1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