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招聘教师22人公告

  

2019年度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复征招聘22人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和《2019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要求,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市教育局直管学校仍有部分空缺岗位,亟待复征招聘。现就复征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征招聘人数

  
2019年度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复征招聘22人(详见《2019年度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复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复征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了2019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取得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不含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80分(含照顾加分) 及以上(不含笔试中有缺考或违纪情况),且尚未被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参加复征招聘。

  
已确定为聘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复征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二)符合复征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复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其他要求均按照《2019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中“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的要求执行。

  
三、复征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复征招聘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9:00—8月9日17:30。

  
参加复征招聘的考生仍然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8日9:00—8月9日24:00。

  
各招聘单位仍然按照原方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改报

  
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按照《2019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要求执行。

  
各招聘单位须在8月12日前,将各招聘岗位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人数的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并于8月13日9:00前通知取消开考岗位涉及到的考生做好改报事宜。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2018年8月14日9: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相关考生应在8月14日登陆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改报,并及时查看改报是否成功。

  
招聘单位须在2018年8月15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资格审查。

  
(二)其他程序

  
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严格按照《2019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四、招聘程序”的“(四)、(六)、(七)”条执行。时间要求原则上安排如下:

  
(一)8月16日前,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二)8月26、27日前,完成面试资格审查;

  
(三)8月31日前,完成面试;

  
(四)9月底前,完成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四、复征招聘考试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复征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复征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梧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复征岗位计划表。

  
附件:2019年度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复征招聘岗位计划表

  


梧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5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组织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委组织部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定

  
青秀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技术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

  
(三)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中员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岗位条件

  
(一)计算机、通信和IT相关专业或新闻类、中文类、广告类、计算机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二)能熟悉操作Windows系统,局域网规划,网络布线,且能对办公设备及网络进行维护管理及故障排除者优先;

  
(三)有在媒体或相关平台从事刊物版面编排、视频音频剪辑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有职称者优先;

  
(四)能独立完成主题性宣传片剪接与成片包装,熟练掌握图文软件进行编辑排版。能熟练使用photoshop、Corel DRAW及H5排版设计,熟练掌握非线性视频编辑软件、使用EDIUS或者Adobe Premiere、After Effects等软件者优先。

  
(五)学习能力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启事:按此招聘启事时间、地点、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段: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0607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验讫,无违法问题证明(派出所开具)、无违纪问题证明(面貌为党员的需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体检: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六)此招聘启事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广西人才网公开发布。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336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352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1008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张*愉 联系电话:0771-5826805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3日

2019年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450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广西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450名,均为男性(其中:社会青年270名,退役士兵18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0日11时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或现场签到时间为准)向所在地级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市招录办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经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如果你为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户籍,意向报考广西消防救援队伍,请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报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内未设有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故不可选择“同省跨队伍”)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广西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各市招录咨询方式详见附件4。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自治区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自治区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自治区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自治区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就近消防救援支队,具体复核时间和地点以各市招录办通知为准。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项目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市招录办具体通知为准。

  
(一)心理测试(10月16日)。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二)考核(10月16日至11月7日)。由各市招录办组织,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格检查(10月17日至10月18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10月30日至10月31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11月5日至11月6日)。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招录计划和两类招录对象的个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别分地级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自治区招录办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自治区招录办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处长、袁参谋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消防救援总队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电话:0771-3229023

  
电子邮箱:gxxfjyzd119@163.com

  
附件1:广西消防救援队伍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doc

  
附件2: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知情书.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3.doc

  
附件4: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江南区自然资源局综合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所需专业: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矿业类;测绘类;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资源管理。

  
4.二类岗位条件:(1)大专以上学历;(2)心态端正,善于学习,吃苦耐劳,服从大局;(3)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基础;(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5)具有党务、土地管理、规划、测绘、地质勘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高棠路7号,联系电话:0771-4804227。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简历、毕业证、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笔试

  
主要考察文字功底及处置应变能力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十九大报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本素质。综合素质等。

  
2.按照笔试分数排名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名单,报江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正式录用,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综合待遇约2750元/月。

  
2.以上待遇包括餐补和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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