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的工作需要,我委定于近期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银滩度假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和考核的方式,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机关编制控制数,择优聘用符合招聘职位相关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为银滩度假区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5人,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机关编制控制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上述1至4项要求,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选聘:

  
(1)初次聘用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0岁,曾参加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录用公务员考试获得面试资格并参加面试,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职位学历要求。

  
(2)非初次聘用的,应聘人员应曾经享受北海市编委核定的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待遇,有旅游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优异,大学本科毕业并符合相应职位学历要求,属于本单位急需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9年8月10日为界。

  
(三)岗位要求

  
1、文秘及机关事务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学、秘书、文秘、文秘学、现代秘书、现代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农村行政管理、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熟悉各类公文写作;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

  
2、财务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经济学、经济管理。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3、旅游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熟悉旅业,具有旅游市场营销或相关经营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4、统计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经济分析、应用统计学。能够掌握数据调查统计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统计分析软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项目招商管理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备以下之一专业毕业:市场营销、商务策划管理。熟悉招商流程、招商技巧、合同条款及操作模式;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使用机关编制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365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北海银滩度假区银滩四号路海泰别墅11型8号(恬园假日D区5栋)。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ytgwhrjk@163.com)报名两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可选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如有工作经历);公务员招考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成绩证明;有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使用北海市编委核定的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经历的,须提供聘用合同;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邮箱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北海银滩度假区银滩四号路海泰别墅11型8号(恬园假日D区5栋)。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通过邮箱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公务员招考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及面试成绩证明,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以便核验。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北海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均具备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策划能力、计划控制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本次面试成绩及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成绩,工作经验及与度假区关联性等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应聘人员曾经享受北海市编委核定的其他机关(参公)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待遇;

  
2、具有在本单位或与本度假区工作相关联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方面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优异,属于本单位急需岗位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六)考核

  
由管委会组成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组采取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请银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ytgjlydjqgwh/index.html)和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其他

  
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报考岗位服务一年以上。

  
本方案由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930113)。

  
附件:控制数招聘报名登记表(09.02).doc

  


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3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9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9月6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417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民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民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民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民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民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民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民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民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民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民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94人公告

  

2019年广西河池市巡回招聘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规定,河池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天下英才·智汇河池”2019年河池市巡回招聘活动,招聘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72个岗位94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人数详见《“天下英才·智汇河池”2019年河池市巡回招聘企事业单位人才职位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

  
(一)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

  
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人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一)6月24日 广西民族大学

  
(二)6月25日 桂林医学院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2019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先锋网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于2019年6月24日前往广西民族大学或2019年6月25日前往桂林医学院招聘会现场报名,填写《“天下英才·智汇河池”2019年河池市巡回招聘企事业单位人才报名表》。

  
(三)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

  
(四)面试。各用人主管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七)聘用。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聘用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河池市市直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符合《河池市人才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有关条件,享受河池市引进人才安家费和生活补贴等待遇;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各县(区)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活动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河池市委人才办0778-2306929

  
巴马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778-6212056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778-8821675

  
都安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778-5212178

  
大化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778-2432299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778-8212170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78-2281193

  
附件1:2019年河池市巡回招聘人才职位表(1).xls

  
附件2:2019年河池市巡回招聘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广西来宾忻城县委部招聘公告

  

忻城县委部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以上文凭,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14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方式和地点:直接到忻城县委部办公室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部邮箱:xinchtb2006@126.com。

  
4.联系人:蓝主任 联系电话:0772-551201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委部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忻城县委部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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