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6人公告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为构建广西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龙头及其运行机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公益一类全额事业性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范围内的食品、保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东盟国家的食品、保健品进出口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等。

  
根据2019年度本中心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现招聘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

  
2、食品、化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下同),户籍不限;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1天)。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于2019年9月9日下午17点前,登录广西人才招聘网(http://www.gxrc.com/),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交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406室。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228号。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771-3109829。

  
2、材料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5、体检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注: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计划》;报名者须提供真实资料,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备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员工福利待遇

  
1、本单位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员工工资、各种保险及有关福利等,按照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有关政策执行。

  
五、相关说明

  
1、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

  
2、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整个招聘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19年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招聘职位.docx

  
2、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报名表.doc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代章)

  


2019年9月3日

  

2019年广西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钦州市财政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对钦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建安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建设其他费用等进行评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评审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要求

  
1.会计类专业、金融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从事工程预结算工作经验,能熟练应用工程计价、算量软件,独立编审工程预结算。有建筑助理工程师、造价员以上资格证者优先。

  
3.其他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待遇

  
面议。

  
四、招聘方式

  
1.公开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面交或邮寄至钦州市财政局人教科,或发送电子版至市财政局人教科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报名要求:提交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及造价员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相片(2寸免冠正面头像和全身照片各一张)。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考试方法。采取统一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4.一经录用,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钦州市银河街125号钦州市财政局人教科。

  
联系电话:0777-2832546 。

  
E-mail:qzczrj@126.com。

  
邮政编码:535000。

  

2019年广西梧州蒙山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35人公告

  

蒙山县2019年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和《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9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17、2018、2019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八)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报名地点: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六、招聘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招聘方式:经报名 “双向选择”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报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直接面试招聘。各用人单位审查报名者专业时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二)提交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9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7.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未列有,但是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似或相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①本人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本人报考的岗位中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

  
②在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本人能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属国内国外高校合作办学,获国家承认的国外大学文凭的,可由原就读的国内高校出具证明),证明本人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本人报考的岗位中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真实性;

  
③在报名时签订《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019届毕业生如进入考核阶段的,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蒙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优先遴选确定面试人员: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毕业生;

  
2.“双一流”院校或学科毕业生;

  
3.成绩在院系排名居于中上水平的优秀毕业生。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经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天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8:30-17:00。

  
(三)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报考同一岗位的,因面试成绩相同且出现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八、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九、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 6289411。

  
附件:2019年蒙山县第一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加挂南宁市青秀区投资促进局、南宁市青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主要承担青秀区发展和改革、投资促进、大数据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2人,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电子商务、语言文学、法律类专业均可报名。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熟悉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有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楼1713室);

  
3、报名携带材料:《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以上材料各1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fgj/tzgg/ ),下载《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要求到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四、招聘年限

  
公示无异议的,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签订劳动合同时,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外聘人员要向原单位辞职,并携带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

  
2、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联系人:曾文婷、席楚雯

  
联系电话:5826178

  
附件:2019年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协管员信息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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