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
一、学校简介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56年,隶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中等职业四星级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办法
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岗位情况
详见《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表3)。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姓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网站:http://www.gxwznx.com
电子邮箱:wznxrsk2010@163.com
联系电话:0774-5127075
联 系 人:姚老师 陈老师 岑老师
招聘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资格审查
应聘者可带原件参加现场审核或将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wznxrsk2010@163.com。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1月15日至2月5日
地点:贺州市建设东路156-1号广西梧州农业学校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时须带材料
现场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三)注意事项
公告及考试信息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应聘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七、考试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时,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需要在当年招聘的,需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八、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 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九、体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贺州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前者体检不合格,则按报考岗位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准后,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附表:1.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非实名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西梧州农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0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招聘7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我区社区空缺岗位人员,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招考7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工作者75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知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9日——2002年3月9日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六)具有梧州市三城区户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蝶山一路50号)。联系电话:0774—3823560 联系人:聂楚滢。
2、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报名时现场进行电脑测试。电脑测试合格后方可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
4、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场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表现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梧州市万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梧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3823560
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 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2;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