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梧州市藤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20日讯:为满足我县2020年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藤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藤县2020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乡镇(中心)卫生院部分岗位则需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按计划表中的条件)。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2019年、2020年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底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2018年毕业的则要求在2020年5月底前提交前述证件。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四、报名

  应聘者按照县人社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应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在校表现等择优遴选,报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按1:3或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应聘人数不达1:3比例的,经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面试

  组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到高校参加招聘会的,可在高校直接组织面试或回到本县进行面试;不直接到高校招聘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说课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招聘。

  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七、体检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后,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在上级未出台新的体检标准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z.gxrc.com/)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属于乡镇卫生院招聘的,聘用期为6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属于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服务期限须6年以上。

  (三)通过直接面试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和乡镇基层卫生院所招聘的人员分别按医改相关政策管理。

  十、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2777

  监督电话:0774—7295035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水利局招聘公告

  藤县水利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有关工作,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名司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至2002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7.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

  9.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

  3.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藤县水利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

  2.报名时须采用,报名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名请将以上材料通过邮箱报送,并于面试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电子邮箱:tshb7282757@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止。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员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应聘人面试成绩。

  (三)体检。具体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确定后备人员。拟聘用人员及后备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和藤县人才市场(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与藤县藤县水利局签订聘用合同。如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首次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均为1年期限。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每月1800元(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缴纳。

  附件:藤县水利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doc

  

藤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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