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梧州市苍梧县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19日讯:为满足2023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开展苍梧县2023年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表3)。

  四、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招聘。

  五、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表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的考生可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先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相应应聘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打印填写《苍梧县2023年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奖惩材料等;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和普通话证)。

  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面试人选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2月底。(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

  直接面试,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形式进行。(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按不超过1:5比例择优遴选后确定拟进面试人选,并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进面试的人员(以通知为准)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末名同分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签约。

  (二)2023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三)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入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四)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签约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规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为配合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开展面试招聘所在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和应聘的人员须遵守开展面试招聘所在地区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九、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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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苍梧县2023年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023年广西岑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岑溪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12人,其中男辅警11人,女辅警1人。

  

岑溪市公安局招收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用人单位

  

职位类别

  

职位简介

  

聘用人数

  

年龄

  

专业

  

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勤务辅警

  

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及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男性11人,女性1人

  

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有E、C1及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梧州市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7.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8.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8日上午12时截止,每天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岑溪市广南路85号,电话:8239397)。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自行在网上下载《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附件2。

  1.笔试考试时间:8月8日上午9时

  2.笔试考试地点: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二)体能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列确定进入体能考试人选。比列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考试;达不到1:3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体能考试三项成绩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考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岑溪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纵跳摸高

  

2.60米

  

10米x4往返跑

  

≤149

  

≤152

  

1000米跑

  

≤4'55

  

≤5'05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纵跳摸高

  

2.30米

  

10米x4往返跑

  

≤159

  

≤162

  

800米跑

  

≤4'50

  

≤5'00

  

  

1.体能考试时间:8月10日上午8时

  

2.体能考试地点:岑溪市第二中学体育场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1.面试时间:8月15日下午15时。

  

2.面试地点:岑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四楼会议室。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岑溪市公安局对考生开展考察工作。

  (二)体检

  考察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依据《岑溪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过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一)辅警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约为2995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部分)。试用期满后,根据薪酬规定进行调整。

  

(二)单位依法按比例缴纳五险,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工会会员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我局将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各事项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4-8316888(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岑溪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doc

  3.岑溪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4.岑溪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doc

  

岑溪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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