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岑溪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17日讯:为满足2021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梧州市医疗卫生计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梧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现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6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卫健系统招聘101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5人。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已经聘用(或签约)为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二楼现场报名
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2019、2020年毕业生的求职推荐材料内须含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
应聘者对本人递交材料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不齐全或虚假,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六、面试
(一)考生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达比例的需经市直接面试招聘领导小组批准。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1日11:00
地点: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单位所设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1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六年,并且须在聘用期三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事业单位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八、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8235223、821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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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2021年广西梧州市财政局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梧州市财政局2021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梧州市财政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梧州市财政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决(结)算实施评审,评审业务涵盖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排水、园林绿化、交通、水利、土整、信息化建设等专业项目工程。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人数:1名
专业(学科)类别:土建类
三、资格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编手续、岗位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报考者请从招聘公告下载附件《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rjk111111@126.com邮箱(注:电子版报名材料填写或扫描后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文件名和邮件主题请均以姓名(财评中心招聘)命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 日18:00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联系电话:0774-3831239
1、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需本人签名)到梧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证书、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外,报考材料恕不退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梧州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所要招聘的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不达开考比例的,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的代表组成。
七、考察
(二)考察工作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九、体检
(二)体检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有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女士0774-3831239
梧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梧州市财政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021年梧州市财政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梧州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梧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为人诚实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5.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计与审计类、经济类等专业优先;
6.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运用,有一定工作经历优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在招聘公告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一起发到邮箱:rjk111111@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简历”(不接受现场报名)。
2.其他事项:上述所要求递交的资料缺一不可。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本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所有应聘人员材料本单位将妥善保存。
(三)面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四、管理和待遇
1.通过面试被录取者,试用期为1个月。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发放。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及节假日待遇。
咨询电话:(0774) 3855980、3868612 联系人:许女士、陈女士。
梧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