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其中包括消防车驾驶员6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如下: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

  (四)有一定专业特长者、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专职消防员。白州消防救援站3人;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0周岁,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身体健康,退役军人、有汽车维修、体育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岗位二:消防车驾驶员。招聘数量:6人,其中那卜队1人、浪平队1人、三滩队2人、东平队2人;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5周岁,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身体健康,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有熟练汽车维修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日常管理: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消防队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原则上每周安排两天轮休;重大活动、任务及节假日需战备执勤,不能安排轮休的,过后补休,没有补休正常上班的按国家标准发放值班费。

  工作任务: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执勤战备、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县政府财政供给,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待遇为3500-6000元(含五险一金)。工龄补助逐年增加,通过军龄工资套改考核后将原来服役的军龄一次性算入工龄工资(如当兵5年则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0元),以后每年增加100元;通过岗位资格等级考试的,每级增加1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的队员享受每月500元、300元的职务补助;消防车驾驶员享受每月450元的岗位补助。住宿、服装、伙食按消防队标准免费供给,由消防大队统一负责。

  四、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有关证书(退役军人持退伍证、B照驾驶证件等)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准确无误;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站和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具体看各队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审查合格的专职消防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检。应聘人员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五)岗前培训。根据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果,由消防大队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统一在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为两个月。

  (六)聘用。通过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位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本次招聘无中介机构推荐,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

  保障站庞站长、宋站长:0775-8322577、17758625825、19986129189

  东平李队长:13677891382

  浪平张队长:15177577099

  那卜刘队长:18878119967

  三滩罗队长:18775091886、17754702879

  

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21日

  

  

广西玉林市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辅警公告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

  陆川县(户籍地或居住地在陆川均可)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反应机敏;

  5.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写作经验、计算机特长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检察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2800元;包含社保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的工作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部(四楼);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写作稿件(有则提供)、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及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真实。

  六、考核程序

  (一)面试

  面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免面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环节,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国内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2.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及以上的。

  (二)体能测试

  男子组1000米跑,4分15秒内完成为合格;女子组800米跑,4分10秒内完成为合格。

  (三)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考核成绩按排名分数从高到低及综合素质优先录取,并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届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联系人:廖燕梅,电话:0775-722553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部。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2021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招收聘用制辅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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