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告暂未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考试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2022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2768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22年5月21日进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全市109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40个岗位27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5人(含定向从市直驻玉部队军官的随军家属招聘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53人。为确保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条件可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9日后出生至2004年4月9日期间出生);面向硕士、博士研究生、退役军人的岗位、乡镇(街道)岗位和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9日以后出生);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是否收紧或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定向招聘岗位和边远乡镇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是否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如以更高学历报考的须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在玉林市辖区内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两委职务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市、区)报考。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4.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5.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现仍未入编。

  6.面向脱贫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玉林市内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家庭人员。

  7.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8.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2年4月8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或玉林市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5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基层项目人员等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时提交。

  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核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栏(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须为jpg格式,不大于100K)。报考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按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详见附件3、4、5)。

  4.填写要求。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5.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18日17: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次日起2日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3.结果查询。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照顾加分及审核

  1.加分内容和分值。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3分照顾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

  2.加分审核方式。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需在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民族信息并提交少数民族加分申请即可。待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缴交考试费

  1.缴费时间。2022年4月9日8:30—4月20日17:00。

  2.缴费金额。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3.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考生,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4.减免情形。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4月9日—4月15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

  广西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以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http://mzxt.mzt.gxzf.gov.cn:8109/gx_shjz/#/lowInsuranceMsg/MsgSearch)认定的信息为审核依据。广西区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无需登录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只需扫描所在省份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于4月9日—4月15日17:00前上传完成,经审核通过即可免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须缴交考试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6)

  (五)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如下办法确定:

  (1)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扶贫乡村振兴帮扶重点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2)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可以申请开考。

  (3)定向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1的,可以申请开考。

  申请开考岗位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六)调减岗位计划和改报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4日前公布调减招聘岗位人数和取消招聘岗位情况。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4月24日8:30—17: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在4月24日8:30—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8:30—5月21日10:00。

  2.打印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增加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分值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分为五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细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附件7)。

  2.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分别选做相应部分(小类)题目〕。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的发放资料。

  3.笔试时间地点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务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

  4.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玉林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不设合格分数线。[page]

  (二)体能测评(部分岗位需要)

  体能测评时间:面试前。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方式进行。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核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2)毕业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3)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广西范围以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详见计划表):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3)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证明材料;

  (4)退役证明材料;

  (5)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材料;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初步安排在7月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选岗办法

  报考市直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与岗位,选岗组织工作由玉林市双拥办、玉林军分区负责。县(市、区)事业单位选岗组织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市直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 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体检完成时间:2022年8月底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完成时间:2022年9月(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线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县(市、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

  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非实名编制(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线(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十、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市人事考试院                0775—2680828

  市人社局网站                0775—2830363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 川 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 业 县人社局              0775—3910921

  玉 州 区人社局              0775—2897209

  福 绵 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东新区人社局              0775—2696613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线)

  点击下载>>>

  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2022年陆川县面向县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公办教师说明

  2022年玉州区从原身份为代课人员开招聘小学教师说明

  2022年福绵区面向原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加分条件情况说明

  2022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试费操作说明

  2022年版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2022年4月6日

  

2023年广西北流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目前有12人辞职。为使空缺岗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一式两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9)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报考,还须提交退休批文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确认)。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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