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海市图书馆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北海市图书馆2022年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馆人才队伍,更好地为图书馆工作服务,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使用北海市委编委核定的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至2004年4月7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北海市图书馆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服务期限未满的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8:30—2022年4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图书馆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后,同时将手写签字后的附件1、2扫描发送至北海市图书馆邮箱(bhlib@163.com)。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2年4月7日—4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确定为笔试人选。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自主命题(社会热点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根据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试地点,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确需补缺的,可放宽至1:2比例入围面试,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比我馆同试卷类别实考科目且为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采取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在侯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面试室,到休息室休息,成绩宣布后才能离开。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为考察人员。由市图书馆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组采取查阅档案、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馆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名单将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请市旅游文体局党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三、其他
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本方案由北海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详情请联系北海市图书馆办公室,电话:0779-2022796(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附件1:北海市图书馆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北海市图书馆2022年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计划表.doc
北海市图书馆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面向全国开展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面向全国开展网上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本次网上招聘报名工作从2022年4月29日至5月10日止。
二、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2)特级教师。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128个(详见附件)。
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剩余岗位计划视情况另行公告。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近5年毕业(2017年6月及以后毕业)。
8.具有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等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审查
1.网络报名。通过本公告最后所附的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提供学历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相应的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简历、成绩单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形式命名,发送至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邮箱:bhjyjrcb@126.com。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网络面试时间约为每人15分钟,主要形式为试讲和问答。其中,试讲时间约为10分钟,问答时间约为5分钟。应聘者首先添加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QQ(3055345782)为好友,提前20分钟保持好网络畅通、考场光线良好以及视频设备(有视频功能的电脑,耳机、麦克风等)的正常运行。面试正式开始前,应向考官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保证面试时周围无相关人员在场。
2.笔试。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将另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电话通知。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
3.拟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四)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正高级教师、具有副高级职称(非定向使用)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和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一)面试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单独参加网络面试,面试时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具有任何形式的提示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可将试题泄露给他人。
(二)应聘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使用手机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将视频面试相关内容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立即取消考试或拟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由应聘者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网上面试由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分批次集中安排,经与应聘者确认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9-3200920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117号
邮编:536000
网上报名二维码链接:
附件.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5月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审定2022.04.29).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受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现本公司协助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综治中心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熟悉电脑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承诺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四)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按照银海区编外用工人员岗位工资指导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六、工作地点
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29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1920117@qq.com)。
(三)资格审查、面试、审核
由本公司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考核,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个人简历原件一式3份,身份证、学历等报名材料参加面试。
(四)体检
招聘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28436。
联系人:18977910302 郑经理
广西智创前程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办公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hcqzwzx@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参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位待遇(含五险一金),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
3.联系电话:0779-2032090(请工作时间联系)。
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