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发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广西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工作人员3名,简章发布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字功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天等县发改局办公室(天等县天桃路76号 县国土大院办公楼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发改局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二)面试:由县发改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天等县发改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发改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五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待遇。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负责

  本简章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0771-3521101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1日

  

  

  

广西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告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着参与政务、管理实务、搞好服务的职能,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位2名。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历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及参加过功等组织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1.月工资2800元(含三险);

  
2.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12室);

  
非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9号政府楼三楼307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tdzfbzhg@163.com;

  
(五)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办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0771-3531067,13737932191兰股长。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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