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1日讯: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各县(市、区)统计局为地方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对地区经济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提供统计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江州区、扶绥县、大新县、龙州县、天等县、凭祥市统计协管员(协统员)25名(编外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崇左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岁以上为2003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崇左人才网站及各县(市、区)官方门户网站发布。

  崇左人才网:https://cz.gxrc.com/

  江州区:http://www.czsjzq.gov.cn/

  扶绥县:http://www.fusui.gov.cn/

  大新县:http://www.daxin.gov.cn/

  龙州县:http://www.longzhou.gov.cn

  天等县:http://www.tiandeng.gov.cn

  凭祥市:http://www.pxszf.gov.cn/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7:00。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考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遵守报考诚信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报考人员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查看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及通过审查免笔试的人员,可于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登录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由崇左市统计局和崇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参加笔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持广西健康码绿码及准考证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9:00-11:00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统计机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2021年崇左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公告在崇左人才网及各县(市、区)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崇左市统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崇左人才网及各县(市、区)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待遇

  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的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崇左市统计局:0771-7968156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7968356

  招聘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江州区统计局:0771-7820047,jzqtjjxty7820047@163.com

  扶绥县统计局:0771-7530043,fsxtjj7530043@163.com

  龙州县统计局:0771-8812441,lzxtjj8812441@163.com

  大新县统计局:0771-3623625,gxdxtjj@163.com

  天等县统计局:0771-3523656,tdxtjjbgs@163.com

  凭祥市统计局:0771-8520510,pxtj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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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崇左市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崇左市统计局崇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招聘教师152人简章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1年8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

  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

  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宁明县已备案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

  8.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9.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

  10.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入围考察、体检后不合格的考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仅招高中、初中教师,户籍为广西籍考生,详见《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使用实名编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有关规定在崇左市人才网、宁明县人民政府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报名信息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6.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8月底,以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7.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当天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问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报名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广西区内隔离14天证明及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参加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定稿).xls

  附件2: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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