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天等县特岗教师招聘30名公告
天等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2021年天等县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教师共计30名。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天等县招聘义教特岗教师共计30名,全部为农村初中教师。各学科招聘计划如下: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英语
| 音乐
|
30
| 2
| 5
| 4
| 3
| 3
| 3
| 3
| 5
| 2
|
二、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
三、报考条件
请查看《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 tgjszp.gxeduyun.edu.cn)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771-3532800;天等特岗招聘QQ群:304368850。
天等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2021年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招聘教师152人简章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宁明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定于2021年8月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
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
的学历、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宁明县已备案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
8.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考生;
9.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
10.参加宁明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入围考察、体检后不合格的考生。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仅招高中、初中教师,户籍为广西籍考生,详见《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使用实名编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有关规定在崇左市人才网、宁明县人民政府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带报名材料到宁明县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联系电话:0771—863231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报名信息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宁明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经
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能报考。
4.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6.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8月底,以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命题:面试试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试题保密组要做好面试试题的保密工作。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6.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评委组,负责对考生面试的评分工作。
7.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报名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当天进入报名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问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报名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广西区内隔离14天证明及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参加报名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报名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2021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定稿).xls
2021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聘37人公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招录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专职辅导员岗位25周岁以下,往届毕业生专职辅导员岗位45周岁以下,行政管理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七)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和职称。
(八)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7名(具体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崇德楼323办公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中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报2个岗位以上者;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根据师资紧缺程度核准是否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公布。
(3)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崇左市编制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的管理规定执行。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15978125869,0771-7870756;
:13557855747,771-7841251;
邮箱:msyrsc@126.com。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1-7870900。
附件1: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拟聘(引进)人员情况汇总表(样例).xls
2021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公告
为及时补充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市直属学校计划通过“双向选择”形式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共计99名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为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岗位实行统一招聘后,分配到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具体分配学校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并在就业协议中明确。
二、双选会场次安排
择期赴区内师范类院校举办1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双选会专场
2021年1月9日,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场,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021年1月16日,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各场次双选会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以届时招聘单位公布情况为准。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2021年毕业的,或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本科学历人员,在校期间所学专业课总成绩须达优秀等级;或考试成绩平均分达单门专业课满分的75%以上(平均分=所学专业课总成绩÷所学专业课门数,单门专业课满分=所学专业课总满分÷所学专业课门数);或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一等奖,或其他类奖学金中的任一项。报考小学、幼儿园的本科学历人员的专业课成绩平均分达单门专业课满分的70%以上即可。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要求及相关要求,在公告的具体岗位计划表予以明确说明。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报名时还未取得的2021届毕业生,需于毕业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国家助学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六)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到双选会当场报名并填写《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市直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一张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以及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表、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网上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件。
2021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待2021年7月后再进行毕业证、等证书的核验,届时没有取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委托各市直学校进行,审核结果须于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各市直学校以电话或当面告知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原则上,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1及以上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双选会当天,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当场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由各市直学校在本校面试工作方案中具体明确。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试讲试题、才艺展示内容由应聘人员自由准备。
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由各市直学校在本校面试工作方案中具体明确。
5.面试基本流程。
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面试→面试结束到指定地点等待宣布成绩→到考场听取成绩并签字确认→入围考核考生签订就业协议→面试结束,考生离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选取所学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分更高者进入考核。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在校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体检
1.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直学校视招聘情况分别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要经学校领导班子会集体研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在核验2021届毕业生相关证件之后进行,如有因相关证件核验不通过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七)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请示市人民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3.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双选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双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崇左市教育局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2021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崇左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