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上思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广西防城港上思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思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思县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查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的方式(邮箱报名只针对目前不在上思的考生,邮箱报名的考生面试前一天需提交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材料)。

  
报名地点:上思县财政大厦6楼上思县统计局(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35号)。

  
报名邮箱:sstj450621@163.com

  
咨询电话:0770-2080650

  
3.报名材料:

广西防城港上思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其他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面试试题由主考官随机提出,录用人员的面试结果分数必须达60分及以上。

  
面试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面试地点:上思县统计局六楼会议室。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思县统计局会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谈情况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上思县统计局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政审。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上思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思县统计局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组织人员与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思县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待遇。

  


上思县统计局

  


2020年5月15日

  

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

  附件: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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