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拟招聘岗位:综合岗位2名。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招商工作经验或驾驶证者优先;
(五)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日起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合成PDF文件,并填写《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gzhaoshang@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770-2217506,杨小姐0770-2217518。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2209室,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简历内含近期2寸免冠彩照),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应发工资为3000元/月(其中300元为伙食补助),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每年核发一次。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
3.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3日
广西防城港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岗位1人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新基村凤凰大道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用友财务软件,能够熟练使用Excel表及运用各类函数,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审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3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简历;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70-3392080;
电子邮箱:gxblhk@163.com。
四、笔试、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笔试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按防城港市林业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七、本简章由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0年3月11日
广西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1.招聘名额:2名。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类、文秘类。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与办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流程,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
(六)有C1或以上驾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八)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17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429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征储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500字以内的自传等,投递邮箱:zdb2824290@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912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后将电话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和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按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联系。联系人:林女士,0770—2824290。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0年3月17日
广西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学类、中文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部邮箱:fcg2827786@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给予应聘者100元补助。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经试用期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承担。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司法局,电话:0770—282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