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卫生健康协管员:行政辅助岗位3个(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医学及相关专业者优先),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及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网下载,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http://www.qingxiu.gov.cn/wjj/。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人社局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9。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3人公告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52个职位计划招聘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面试或公共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3号)。

  
联系电话:0773—282162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事先填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照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6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3—282162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公告

  

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办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办事处编外合同制协办员4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雀儿山街道各社区协办员

  
招聘人数:4名

  
(一)岗位介绍

  
协助街道办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应用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熟悉相关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请有志从事的人员于2019年11月20日(双休日不接待)下午5:30前到雀儿山街道办事处(柳州市柳北区景观路8号)2楼党政办报名,需携带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羊媛

  
联系电话:0772—2310387

  
二、工资福利待遇

  
2016元/月(含个人五险应缴部分),五险,每半年发一次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每月600-700元,按半年考核成绩等次确定)。

  
三、注意事项

  
以上招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办事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后按人事聘用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报名材料街道办自行销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3日

2019年广西百色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4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平果县住建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和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5日之后出生);

  
4.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及有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与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劳动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7日-11月20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金山嘉源小区旁环保大楼住建局304室。

  
2.网上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pgxjsj@163.com。

  
(三)报名材料:

  
1.《平果县住建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2张。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待定)。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费用由考生自理。

  
4.公示、审批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相关标准执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个月(时间自己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燕芳,联系电话:0776-5821214。

  
附件1:平果县 建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平果县住建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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