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退役军人局招聘公告

  

2019年柳州市柳江区退役军人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江区退役军人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办公室文秘类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4.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工资标准均包含“五险”的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东路174号柳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0377,联系人:小张。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士原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

  
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择优筛选后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三)面试及考核

  
1.面试工作由柳州市柳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考生自行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支付。

  
(五)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人员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四、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东路174号柳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0377,联系人:小张。

  


柳州市柳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河池大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16〕7号)等文件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用岗位工作。

  
4.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要求工民建专业或同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

  
5.男性,年龄20-35岁。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要求文字功底好,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

  
三、工资和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2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207室(地址:大化镇北新民路20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4)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电脑操作

  
1.时间:报名时,直接安排上电脑操作,操作时间为90分钟。

  
2.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7室。

  
3.电脑操作:按要求上电脑进行office等办公软件运用操作。

  
4.电脑操作结束后,与面试成绩一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6日15:00-18:00(临时改变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6小会议室。

  
3.面试方法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能力。采取口头回答面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后,与电脑操作成绩一起公布。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完成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拟聘人员,聘用单位按参聘人员成绩排名顺序通知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12142。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2人公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非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非实名制编制共6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12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非实名编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0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市投资发展商务大厦424。

  
联系电话:0773-28022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773-2802208。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2年7月,隶属于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心血管专科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南宁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AAA级定点医院;广西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行动定点医院;南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南宁市第一批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南宁市卫生学校等多个中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现有职工500多人,全院开放床位300多张,其中胸心血管科(心内科、胸心血管外科)、神经科为南宁市医学特色专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并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1日(含当。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医院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771-3183139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

  
联系电话:0771-3183136

  
联系人:文老师 廖老师

  
附件:[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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