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2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1611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的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

  
2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笔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

  
3、面试:本次招聘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安排在自治区或南宁市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城区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如拟聘用人员出现弃权者,招聘单位可以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择优补录。

  
四、聘用及管理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按照城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18]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城区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填写后提交纸质版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曾玉兰 樊蓓蓓 电话:5826225/5826969

  
附:1、青秀区财政局外聘人员岗位要求

  
2、《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0广西南宁青秀区财政局招聘简章.doc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2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