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招聘简章

  

  我会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妇联编外聘用人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招聘简章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妇女事业,有大局意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相关专业优先),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及公文写作、信息采编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高学历,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择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岗位2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1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现场报名: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9楼904室。(不接受网络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有意应聘者,请登录青秀区妇女联合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fulia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报至青秀区妇联邮箱qxqfl@qq.com),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5.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6.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工作。

  四、聘用期限

  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常劳动关系。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行政辅助岗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妇联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妇女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电话:0771-5826159

  

南宁市青秀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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