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展览馆位于南宁市兴宁区路12号,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馆占地总面积8万平方米,展厅总面积达2.5万平方米,是一座具有60多年历史和极具民族特色的展馆。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广西历史展览、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等自治区重点专题展览的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宣教活动,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承接公益性展览项目,向社会公众提供展览服务。开展展陈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活动,承接展陈资料、文物收藏与保护的服务工作。

  (六)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同时使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和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牌子,行使管理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职能,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开展业务。原直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自2018年12月8日起整建制划转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中心目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科、服务管理科6个科和政务中心管理部、新民管理部2个管理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六)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发布。

  (二)本次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依现场招聘会安排确定。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比列的职位视情况调整进入面试人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时间、地点将结合现场招聘会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指定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225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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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广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人公告

  依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编〔2013〕1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填写《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8:00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地址:来宾市人民路356号6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3年11月6日前告知报名人员。审查后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体检程序。

  (三)面试、体检、考核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招聘人数超过15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形式将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2.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3. 考核。市交通运输局派出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对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审批、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由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来编〔2013〕140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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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报名登记表

  附件2: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计划表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就业见习基地招聘见习人员5人公告

  广西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就业见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办公室见习人员1名;

  (二)地质环境监测站见习人员1名;

  (三)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见习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见习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年龄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相关要求

  (一)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性格开朗,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语言文字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者优先录用。

  四、福利待遇

  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1500元/月见习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试用期1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到(位于东门镇德山路7号南鸭榜对面)自然资源局办公室(501)备案。

  (三)面试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择优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决定录用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完善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线。

  附件:报名登记表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员7人公告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 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办理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团队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检查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 聘用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0月23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薪资标准34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带薪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需有照片,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

  4.联系电话,,地址:梧州市西南大道359-1号。

  (二)资格审查

  本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考试相关事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要求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从本次按照面试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综合择优聘用并签订双方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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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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