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荔浦市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和岗位工作需要,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 附件1 );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填写打印《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7219059。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1.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第二批)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荔浦市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xls.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状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批准用编,拟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届择业期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部分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星期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注意事项:考生需佩戴口罩,同时持健康码入场,入场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为1:1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五、体检与考核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 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1. 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共110人).xlsx

  2.2022年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doc

  

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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