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招聘15人公告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15人,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简介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由南宁应急管理局代管。主要负责全市119、120号码的受理和110、122两个特服号码转来的各类报警案件及突发性事件、事故、公共事件、求助等事务的联动处置。

  
二、招聘岗位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外聘人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主要负责接听、处置全市119、120来电和110、122转来的各类报警案件、突发性事件、事故、公共事件、求助等来电,工作方式为24小时值班。

  
三、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招聘外聘人员数量:15名。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人社发〔2017〕77号)文件规定,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起,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四、应聘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南宁市户口(含五县)优先;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

  
五、招聘办法

  
1、发布招聘简章

  
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门户网站(http://cerc.nanning.gov.cn/)和广西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到南宁市双拥路48号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一楼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提供个人简历1份,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20年6月18日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试者名单并电话通知其本人。

  
4、应聘考核

  
由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试者本人。

  
5、体检

  
根据应试者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经查询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由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及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天。

  
7、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8、培训上岗

  
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并进行独立上岗考核。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详询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人事科,电话:0771-5527890、5527982。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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