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9人公告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属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学校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47个,现有在校生人数2万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多国留学生。学校依托农垦系统资源优势,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来桂留学基地培育学校。
学校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服务,牵头成立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每年举办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论坛,吸纳东盟国家10所职业院校、国内6省区50多个职业院校和企业,与近七十所东盟国家高校和“走出去”企业合作。学校依托“丝路智造学院”、“丝路茶学院”、东盟技术服务与培训中心等跨国合作平台开展实体化运作项目,开发被东盟国家院校认可的教学标准、共享课程,有力辐射带动东盟国家职业院校的发展,连续2年荣获“广西来华留学教育优秀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2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按岗位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命名方式与邮件主题相同,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书扫描件,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存在档案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福利待遇
经考核符合学校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入实名编。博士且正高级职称引进费50-12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博士且副高级职称引进费4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正高级职称引进费20-30万元,科研启动费25万元;博士研究生引进费25-90万元,科研启动费25万元。提供公有租住房,配备手提电脑一台。配偶学历在本科以上的随调,由学校视工作需要及个人特长安排岗位。
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监督与违纪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gxzj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
联系人:学院人事处蒙老师
联系电话:0771—4213055(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14:00-17:00)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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